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五章 茶与酒(第1页)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中午时分,济世堂后院。

在张玄清和刘神威谈话之际,孙思邈、袁天罡、李淳风也被两人的谈话声吸引过来。

看到张玄清放在门口的蒸馏器,忍不住一阵啧啧称奇。

只见张玄清买的这东西是不锈钢的,通体银白,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晃得人一阵眼晕。

孙思邈等人可不知道什么是不锈钢,只感觉这东西虽然卖相奇怪:一大一小两个“铁桶”

,中间被一根“铁棍”

连在一起,上边还有一个琉璃似的小镜子,里面刻着几个怪异符号,还有个红色的铁片,但仍下意识认为这是个宝贝。

待问明刘神威,知道这是他跟张玄清求的,孙思邈不禁好一番训斥。

刘神威被师父训得多了,一点都不往心里去,只拉着张玄清问这东西怎么用。

等到问明只要里面装好酒,在下面生火,就可以进行“蒸馏”

而那个奇奇怪怪、下面刻着怪异符号的小琉璃,其实是什么“温度计”

、“气压表”

,反正他也听不懂,干脆不再理会,直接跑到街上买酒去了。

其实何止刘神威不懂,张玄清也只了解个大概。

在他心里,这东西根本不用弄太明白,能用会用就行。

因为孙思邈对这东西也好奇的紧,等刘神威买酒回来,干脆把医馆门关了,停业一下午。

而袁天罡、李淳风师徒也是,顾不得吃饭,几人跟刘神威一起,围着蒸馏器好一通鼓捣。

拆卸、添酒、组装、生火……

不一会儿功夫,院子里就弥漫起了浓郁的酒香。

只见被张玄清称之为“排酒口”

的地方慢慢滴出晶莹的液体,其色淡青,却是因刘神威买来的酒乃是新酒。

古代酿酒,都是粮食、果实,新酿出来的酒,还未滤清时,酒面都会有微绿的酒渣,故而被称之为“绿蚁”

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

眼见着一滴滴淡青色又不失晶莹的酒珠滑落,滴入早就准备好的瓷器中,刘神威神色极为兴奋。

终于可以赚钱了啊!

围着蒸馏器团团转了半晌,他心中微动,又紧张又期待的指着蒸馏出来的酒,转头问道:“师叔,我可以尝尝吗?”

张玄清就站在刘神威身后,满脸莫名的笑意:“可以,想喝就喝吧。”

刘神威闻言没有多想,直接拿着小杯,舀了一杯,放在鼻端一闻,露出陶醉的神色,仰头一口把酒全部灌下。

“怎么样?”

张玄清偷笑一声,略显期待问道。

只见刘神威喝下酒后,脸上顿时升起一团酡红,双眼迷离,醉意醺醺:“好……好酒……”

张玄清再次鼓噪:“好酒多喝点,这可是你第一次酿酒,多喝点,多喝点。”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