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众生,娄小乙终于有了资格这么看待宇宙的生灵,仿佛自己就是神祗!
这一刻,他明白了太多太多,但也产生了太多太多的疑问!
他很开心,他最担心的就是自己骤上高位对一切都了若指掌后的无聊,如果把这样的无聊放大到整个纪元的数百万年中,他都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疯掉!
经历了千辛万苦,走到了这个位置,鸿虽然仍然很遥远,但路径却变得清晰可见。
和李乌鸦不同,成仙之后他没有什么莫名的伤感,厌世情节,恰恰相反,对这个宇宙他仍然充满了留恋!
李乌鸦是坚强的,所以选择了另一种开始!
他娄小乙也是坚强的,所以誓把仙牢坐穿!
曾经的那些莫名其妙的忧思,在成仙后烟消云散,不过是另开一个副本而已!
他不喜欢悲剧,更不喜欢做悲剧中的主角!
他喜欢做人生赢家!
喜欢别人恨他又不能拿他怎么样的表情!
活着,就是对所有对手最实实在在的恶心!
把恶心进行到底!
让朋友永远能依靠!
就是抱着这样的心态,娄仙爷晃晃悠悠的加入了宇宙大道场,在一众仙君同僚言不由衷的道喜中继续当他的搅屎棍!
嗯,在关于宇宙生存的大是大非中,还是不能敷衍了事的。
宇宙大道场中,又加入了生力军,斗笠的遁一,光十一娘的厄运;然后又换了娄小乙和青玄行军僧,他们五个人就代表了八个先天大道,对统共才不过二十来个先天大道的宇宙大道场来说,这样的力量足够决定些什么!
不管你承不承认,你都不能把他们排斥在外!
这是新兴的力量!
因为他们,新纪元将注定不同!
娄小乙运转道境,加入其中,但对现在的他来说,哪怕重要如稳定大道场,也再也不能束缚住他!
道境仍然停留在大道场中,真身一拿,已是纵于莫名……
……地府之中,熙熙攘攘!
当鸿冥化身为冥,地府就已经不是曾经的那个地府;扩展了无数倍,由此带来了无数的问题和巨大的压力,也让整个冥府体系经受了一次严峻的挑战。
曾经很是清闲的十殿阎罗,变的繁忙了起来,扩充编制,迎接挑战!
虽然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但有一点,冥界看到了希望,对这些冥官来说,未来不再飘缈,因为他们也有了上进之路!
地府的未来会很长,一个纪元数百千万年,还有无数的变革在等待着他们,但对他们来说,就充满了无限的可能。
奈何桥上,人流如织!
桥早已经不是一座,而是很多很多座,这里没有早晚,但却从来也没有一息空闲,永远有无数的生灵在这里排队,排队开始他们下一次的阳世之旅!
和以前的地府不同,原本死气沉沉的转生队伍,行尸走肉一般,现在却充满了欢声笑语,兴奋中带着期盼!
有母亲紧紧抱着自己的孩子,有恋人死死的手牵着手,有兄弟姐妹大家一起走……这是他们死亡前的状态,来到地府后仍然没有分开,虽然也知道过了奈何桥,哪怕手拉得再紧也会被冥冥中的力量分开,但仍然阻止不了他们来生一起走的希望!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