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所得必有所失,人生就是在得与失的循环中不断往复。
陆珣生于顶尖世家,父亲是一家之主,掌控着家族遍布东西大陆的无数资源,而他膝下只有一子,所以陆珣生来就注定要位居顶点,这是多少人做梦都求不到的待遇。
然而,有陆别离那样的父亲,陆珣这16年来承受的折磨,同样非常人可以想象。
在他人对陆家少主的身份艳羡不已的时候,陆珣却早已超脱了世俗之见,深刻领会了得失的真谛。
同样,在拜入郑力铭门下时,陆珣很清楚地知道这个看似恶臭油腻的中年人有着怎样高深的魔道造诣,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作为老师,几乎是可以和大宗师等同的!
但大宗师门下已经有清月,郑力铭门下却已经3年无人!
而也就是在那个时候,陆珣就料到了自己会有口碑崩盘的那一天。
耳边传来的议论声,正印证了他当初的推断。
“陆家少爷这是怎么了,居然拜这种人当老师……是自暴自弃了吗?”
“大概是吧,毕竟他一生顺利,却在短短几个月内连续遭遇惊变,先是年轻一代的首席之位被魔道公主取而代之,之后又被白骁横刀夺爱……”
“等等,这件事不能着急下结论吧,他们三人之间不是还有个赌约吗……”
“所以你是想说陆珣是在尝试对别人横刀夺爱吗?”
“……也是啊,陆少是真的好惨。”
“当然,客观来说,他仍是家世天赋最顶尖的大少爷,再怎么惨也比咱们好得多,但对他来说这几个月无疑是从天上掉落凡尘,心理承受不住,破罐子破摔也是大有可能的。”
“啊是了,有本小说里就有类似的情节,一个家世优渥的贵妇人,因为和丈夫吵架就跑去和街边的肮脏乞丐滚床单,还生了儿子。
陆少大概也是出于报复心理,才会拜这样的老师吧。”
“天啊,你是说陆少和那个胖子之间有那种关系……哇,好恶心啊。
不过谁是攻呢?”
“肯定是胖子啊,看他说话多霸道。
陆少和人说话却从来都是细声细语,肯定是受的一方啦……”
“我靠,我已经没法直视梅菜扣肉了。”
“你不说没人联想得到那个画面!
你太恶心了吧!
不过想象也的确好刺激。”
同学们的议论,虽然压低了声音,却还是逃不过陆珣的耳朵。
身为陆家人,他天然体魄就比常人强健,耳聪目明也远在常人之上。
所以这一句句如刀般锋利的戳心之言,他是照单全收了。
承受了这么惨烈的代价,口碑从当初的出尘公子一路暴跌到小黄文的弱受主角……接下来,就到了收割的时候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