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35章 神王之祝福(第1页)

万仙岭内,青掌运与紫楼罗联手,一路掠夺紫族珍藏,获得天材地宝无数。

只不知为何,偶尔会有一些宝贝神秘消失,并未被二人得手,也不知去了何处万仙岭外,紫族战事已经接近尾声。

宁凡的归墟指一息可夺人十万年道行,弱者根本承受不住多长时间,便会道消人亡。

而随着时间推移,即使是紫枭等准圣,修为也已所剩无多,气息萎靡到了极限。

偏偏宁凡点化出了众多扶离强者,更召唤回成千上万的古之英魂。

这些人个个神通广大,人数更有数万之众,当中以残魂居多,只有极少数拥有化身扶离的资质。

面对如此规模的围攻,已是强弩之末的紫枭等人根本无从反抗,开始相继陨落,一个个被围攻而死。

混天准圣死得最快,被紫义老祖射成了马蜂窝,又被一众强者分尸。

而后是战天准圣,他那引以为傲的斗战法身,被其恩师紫泷真君亲手废掉,又被紫犁真君以道兵犁掉了首级。

紫枭最爱梦中杀人,最终却是被其高祖大梦真君亲手灭杀于幻梦中,一身所修皆化作梦幻泡影消散。

紫枭等人弗一陨落,众生之火便演化出无数鬼影,一拥而上。

诸鬼影各个因果相关,连其尸身都不肯放过,非要咬上几口才解恨。

问就是被紫族祸害过的生灵太多,若不能亲口复仇,群鬼死不瞑目。

而若大仇得报,不少鬼影都会当场了却心愿,在向宁凡拜谢之后,纷纷消散。

“多谢真君为我等洗冤!”

“若有轮回,吾必结草衔环,以报真君恩情!”

“吾有一宝,生时藏于某处洞府,真君可自取之!”

“吾有一女,颇有丽色,求真君收为婢妾,若得真君照料,小女或可安度此生”

“爹,女儿早就死啦,且女儿蒲柳之姿,残花败柳之身,如何配得上真君”

“什么!

女儿!

真的是你?天杀的紫族!

他们对你做了什么!

我真该多咬他们几口的!”

“卧槽!

这不是我大师兄吗!

你怎么也被紫族杀了?乐。”

“王兄!

你怎会在此?你死了,我家娇妻谁来照顾?你实在太令我失望!”

“徒儿,为师对不起你!

为师传给你的《葵花焱诀》其实是假货!

正品需要自宫才可修炼,可为师实在不忍令你步为师的后尘啊”

“谁能告诉我《玉团团》的结局到底是什么!

当初死得太急,没等到最后一章就被合猿老贼采杀了!

死不瞑目啊!”

“结局当然是如此这般,这般如此,此处省略五千字”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