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哥!”
陆可欣哭的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救命啊!”
“可欣!”
电话那头乱成一团,咒骂声不断,陆可为大惊失色,“发生什么事了?先别慌,你在哪?哥去找你!”
“红苑——”
话刚落,手机被一巴掌拍飞,摔成了两半,陆可欣完全吓傻了,直愣愣地看着双手叉腰的江连影,“你,你等着,我哥马上来,我要杀了你!”
江连影背靠着门,指着她大骂道:“你私闯民宅还有脸大吼大叫?你脸皮比城墙还要厚!
杀了我?好啊!
我录着音呢!”
“你——”
陆可欣养尊处优,哪见过江连影这样的人,愣是怔的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在姜元那磨了好久,才打听到红苑,霍燕霆居然给了林依依一套房子!
这可不气坏她了?
按照地址跑来,就是想羞辱林依依一番,她就是个上不得台面的,根本配不上燕霆哥哥!
谁想到是江连影住在这,一看门牌是对的,得知江连影是林依依的母亲,她的警告还没说完,就被江连影给骂的懵了。
她何曾受过这种气?
“你什么你,自己男人看不住,找我这来闹有什么用?”
江连影冷哼一声,提高了音量。
还好红苑住宅密度低,不然围观的人都要让陆可欣羞死,陆可欣满脸涨红,手里还拽着一张支票,林依依不就是要钱,她给钱让她离开燕霆哥哥,燕霆哥哥就能看清她的真面目!
支票江连影当然没收,虽然她爱钱,但小利和大利她看的明明白白。
“你不要脸!
你女儿自甘堕落,你这个当妈的也好不到哪去!”
江连影冷了脸,扭身回去拿了一把扫帚,在陆可欣惊恐的表情下打过去,“还轮不到你个外人对我女儿说三道四!”
“啊!”
预想中的痛感没落下,陆可欣睁开眼,看见赶来的陆可为抓住扫帚挡在面前,眼睛顿时一红,大哭起来,“哥!
她打我!”
松开扫帚,江连影冷眼打量着陆可为,那身象征着成功人士的着装却看得她反胃,任谁都是护短的,那些光鲜体面的人更是如此。
正如当年在林家……
“怎么回事!”
陆可为脸色黑的能滴出水来,身为陆家千金小姐居然和这样不入流的妇女又打又闹,这和市井泼妇有什么差别?
陆可欣委屈地憋着嘴,“我好好跟她说话,她对我又骂又打……”
阴冷的视线扫过来,江连影丝毫不惧,和借贷公司比起来,陆可为这种要面子又顾忌教养的人不过是纸老虎。
不紧不慢地放了录音,陆可欣气急败坏的话语传出来,江连影对陆可为说道:“你来的正好,我也不想和个疯子纠缠不休。”
“你说我是疯子?!”
陆可欣气的跳脚。
陆可为抓住她,狠狠瞪她一眼,然后转向江连影,“刚才若不是我来的及时,你就打伤我妹妹了。”
江连影嘴巴一扯,“我就吓吓她,不是没打到吗?”
陆可欣还欲开口,被陆可为的目光瞪回来
“陆先生要是不满意,不如去警察局评评理?”
算定了陆可为丢不起人,江连影底气十足,更何况本来就是陆可欣不占理,“你妹妹私闯民宅,毁坏了家具家电,我需要赔偿……”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