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罗睺的神念在不周山受到了压制,无法观察伏羲与女娲的踪迹,再次推算的话,结果还是一样,天机隐匿,无法得知。
不过在罗睺想来鸿钧道祖也是一样,一定也推算不出伏羲与女娲的踪迹。
“两位道友来不周山应该是有重要的事情吧,既然如此,贫道就不打扰二位了。”
杨眉老祖淡笑一声。
从方才的罗睺与鸿钧道祖暗自推算,他就知道这两人前来不周山一定有重要的事情。
而杨眉老祖却没有时间在这里跟他们耗,他现在初入洪荒,还没有自己的道场,所以他现在的第一件事情,便是寻找自己的道场。
“道友且慢。”
鸿钧道祖却是叫住了杨眉老祖,然后便是走到了杨眉老祖的面前。
“初次与道友相见,便感觉渊源颇深,不知道友可有兴趣前往玉京山一叙。”
鸿钧道祖笑着说道。
杨眉老祖下意识的看向了罗睺,原本杨眉老祖不想介入罗睺与鸿钧道祖的争斗之中,但是看到罗睺那无所谓的表情,杨眉老祖改变了心中的主意。
“好,贫道也想领略一下玉京山的风采。”
鸿钧道祖与杨眉老祖两人相伴而行,离开了不周山,留下了罗睺一人在不周山之上。
“这杨眉老祖倒是有些小傲娇,不过你们若是不联合,那么洪荒还有什么意思?”
罗睺脸上的笑容极为的魔性,以前他担心鸿钧道祖有帮手,但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
在这个熟悉的洪荒神话之中,罗睺竟然心中产生了一种怜悯鸿钧道祖的心情。
他罗睺对于洪荒的事情了如指掌,而鸿钧道祖无非就是用造化玉碟推算,事事先人一步,可却无法先罗睺一步。
有了杨眉老祖的帮助,或许鸿钧道祖这边的势力会好一下,这样的洪荒,才有趣。
“贫道喜欢有趣的洪荒,若是你直接输了,那么贫道一人在洪荒岂不是很无聊。”
罗睺对于伏羲与女娲并不是那么的特别想要收为弟子,之所以这一次前来,是因为女娲以后有大作用,他不得不来,不过既然无缘,那么罗睺也没有强求。
离开了不周山,罗睺向洪荒之南飞去,那里是凤族的地盘,但只要是在洪荒之上,罗睺哪里都可以去的。
在罗睺的眼中,洪荒的任何之地都是他的传道之处。
生灵所在,便有魔,有魔之地,便以罗睺为尊!
......
“兄长,此处灵气环绕,虽然没有不周山洞天之中的灵气浓郁,但也是一处上佳的洞天福地,不如我们在此立下道场?”
不周山西不知多少万里之处,一座仙山坐立在天地之间,高约万丈,上面灵气环绕,尤其是在山巅之上,竟然有灵气汇聚成雾。
山间之中更是有无数的生灵,但最多不过是玄仙修为,显然此处并无得道大能。
“就依妹妹之言,便在此处立下道场,今后此处便为双圣山。”
伏羲有些溺爱的看着女娲。
可是他们两个又岂会知晓,就在他们离开之后,有两位洪荒大能专门为了他们走了一趟不周山。
罗睺欲万南行,可是就在离开不周山万里的时候,罗睺停了下来,连忙转身,看向不周山的一处。
一缕红光陡现,虽然很是暗淡,但是罗睺还是看的清清楚楚,却是有红光陡现。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