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秦阳坐在石床边缘,拿起玉简,贴在眉心,繁杂内容,源源不断的灌输到他脑海之中,片刻之后,秦阳放下玉简,眼神里满是复杂,有疑惑,有不解,更多的还是一种对未知的恐惧。
贾云的师尊,实在是太过古怪了一些,他一定是看穿了自己,为何不揭穿?为何还传给自己新的功法,这门辛金纳西诀,的确于庚金纳西诀互补损益,修行的要求更高一些,若是真正的贾云,根基的确不足以同时修成两门。
修士的修行,有所进境,其实比夯实根基,要更容易一些,到了某种程度,想要再次将根基打造的更强一丝,就远比境界有所精进,要难太多了。
这老梆子不至于真的信了自己的鬼话,真以为“贾云”
得了机缘吧?
再者,自己身上挂着几十个储物袋,里面收藏的宝物着实不少,乙木精气结晶,笔筒秘宝,甚至血喇嘛这种也可以划分到秘宝行列的东西,对于神海大修士,都是有大用的。
他竟然看都不看一眼,毫无贪念。
秦阳压根就不信!
若是拉不下脸讨要秘宝还好,可是乙木精气结晶,数量不少,他竟然一颗都不要。
要知道,万年古木之中,才能提炼出生机磅礴的乙木精气,想要凝结成晶石,更是难上加难,稀少无比,而能提取乙木精气凝为结晶的古木,无不是品种特殊,再要么已经孕育灵智化为妖物,数量稀少无比。
吸纳此等质量极高的乙木精气,活死人肉白骨,只是寻常,若是经常吸纳改善自身,更有延续寿数的功效,个中妙用,多不胜数。
卫老头这等高手,都很是看中,江川竟然丝毫不在意。
太尼玛假了。
思绪翩翩,秦阳也想不到什么所以然,回过神,才想到一件更重要的事情……
摸了摸自己的屁股,没觉有异样之后,顿时长出一口气,说起来,这老梆子也算是做了件好事,起码把自己从华炼那个死兔子手中解救出来。
虽说是逃出了兔爷口,又落入老梆子手……
可终归有点喘息的机会……
想到这,秦阳不禁暗暗摇头,魔石圣宗怎么就见不到点正常人。
死了五千年的老古董,变成不祥,出来遛弯杀人;人称小圣子,肉身强横,气血冲霄,却是个死兔子;一峰之主,实力深不可测,偏偏最是诡异……
连那位素未蒙面,只听说过的魔石圣宗宗主,也是个爱放嘴炮的大嘴巴,当然,这个有待查证,毕竟是卫老头口中的形象,有抹黑实在是正常。
这种宗门,竟然能在壶梁三圣宗之中,位列第二……
思来想去,秦阳只能暗暗感叹。
魔石祖师坟头冒出的青烟,绝对是直冲霄汉,很是壮观。
相比之下,盗门祖师坟头的草,怕是都长荒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