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凌绝战神(.shg.tw)”
!
恶疾与瘟疫,说起来太过吓人。
小镇不大,与村子无异,乡里乡亲相互熟悉,相处和睦,但对于恶疾、瘟疫一类的病症却都重视和恐惧,若是发现,在里长的组织下,采取的手段往往冷血和果决。
这样做也是没办法的事,刘集镇地处偏僻,原本就缺医少药,若是处置不慎,恶疾甚至瘟疫便会殃及整个小镇。
所以,若真如胖刘姑娘所说,周妈带回来的这个姑娘,真是患有恶疾并进而转为瘟疫,周妈必定无法逃脱惩罚,还会殃及整个家庭,她也会被官府抓去问罪
“荆石头,你到底是哪来的野小子?懂不懂看病,你咋敢在这里胡说!”
周妈见面就骂,大骂荆石头不懂装懂,生怕事态扩大。
在周妈看来,燕子姑娘虽然孱弱,但那是饿的,只是自家老苍头听话是听话,却是吝啬,容不得家里凭白多出一张闲嘴,加上燕子姑娘倔强,这才有了今日之祸。
少年听到周妈质疑,脸色平静,泰然处之,因为他此时心中有底。
这个荆石头,就是荆慕白,他从六岁开始,就进山采药,跟着爷爷辨识各种草药,寻常病症已是药到病除,算是个乡下土郎中。
少年当日逃离并州城,被逼无奈落脚此处。
当日夜里,少年翻出城墙,他脚力惊人,待到日上三竿之时,便跑到这个距离并州城百里之遥的刘集镇。
小镇太小,也没有客栈馆舍,只有这个大杂院一样的刘记车马店,无奈之下,少年便在这个车马店里歇息,要了两碗饭吃饱,便用光了身上最后的一点银钱。
吃完饭,少年并没有立即离去,而是坐在门口发呆、犯愁,如今的他,感觉无处可去。
正巧,胖老板在给老婆抱怨,今年冬季生意太好,想要再雇个伙计,只是工钱太高云云,少年闻言大喜,便不着痕迹地提出,想要在此打个短工,工钱随便,但饭要管饱。
胖老板与少年一拍即合,便雇佣了少年。
少年勤快,又住在店里,每日清晨不用人叫,便起来收拾院子,客人来了端茶倒水很有眼色,闲时便进山砍柴,几天下来,胖老板惊喜发现,这个少年不仅干活利落,而且话很少,为人看着实在,便动了招婿上门的心思。
就在大家都以为荆石头只是个特别能干的家伙时,谁知这少年连续做出惊人之举,先是昨日独自一人猎杀了那头野猪妖,今日又自称会看病,许多人开始动了心思,再看向少年的颜色,便都多出一丝异样之色。
“周妈,不要紧,燕子姑娘只是皮肉伤,不要紧,但要赶紧治。”
少年看似安慰周妈,其实也是安慰周边之人。
众人听少年说这个姑娘只是皮肉伤,并不是什么恶疾,便都大大松了口气。
“不过,这些日子,燕子姑娘你还是最好静卧休息,不要干活,待会,我会给姑娘配副草药,可以帮你好的快些。”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