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5章 妙音(第1页)

【寿命:52124】

【境界:炼气九层(18100)】

修炼洞府内,随着林长安缓缓睁开眼眸,周身泛出磅礴的法力波动,无上境的长春功,让他的法力更加浑厚精纯。

“一年半的岁月,修炼速度比我预计中快了不少。”

自从居住到天玄城已经过去了一年半,如今林长安已经五十二,在半年前他就已经突破到炼气九层。

这让他不禁感慨万千,如果还在青竹山坊市的话,那么他突破的进度至少要再往后推半年。

“真不敢想象三大金丹修士的洞府,灵气会是何等浓郁。”

这也是为何天下灵脉会被强大修士争夺的原因。

同时这一年半来,越国局势相对来说安稳了不少。

推开阁楼大门,走出洞府外后,映入眼帘的是池水亭楼,以及趴在水池里享受的青角牛。

而一旁则是轰隆隆作响的银川瀑布。

“你这惫懒的憨牛,又不是大水牛。”

走出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在看到水池内的青角牛后,林长安忍不住的笑骂一声。

“哞!”

在看到林长安后,青角牛从水池中出来,哗啦啦流了一地的水,走到他身前,低头亲切摩擦裤腿发出阵阵牛哞声。

林长安笑着从储物袋中取出两把灵草,抚摸着牛头上额的一处伤痕。

灵宠与修士最大的区别就是信任。

“修仙三十二载,知天命之年终炼气九层,也不枉修仙界走这一遭了。”

站在洞府外居高临下,内外繁华的仙城映入眼帘。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光,天玄城的繁华已经大变样。

到处都是人声鼎沸的修士,人来人往,天上御器飞行的筑基修士也不在少数。

现在的天玄城,已经发展成越国,以及四周邻国间,最强的散修之城。

也被称之为散修圣地。

光居住在他背后大大小小山峰上的筑基修士,就有数百,更别提这一年来,不知有多少外来修士,来此地突破筑基,然后衣锦还乡。

“天玄城,依山而建,灵气充盈,又与云雾山脉相连,地势上当真是得天独厚啊。”

就在林长安感慨时,突然远处传来了一片喧闹。

“快看,有人筑基了!”

“这个月已经是第二个筑基成功的了。”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