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寄存处是为了那些突然有任务,可是身上还有东西无法处理的人准备的,收费也不贵。
当然,对于方烈这种上等的宝物,还是要一块灵石的。
对于穷惯了的方烈来说,区区一块灵石也颇为不舍,但是没办法。
老鸟已经给了警告,那就肯定有人要杀他,为了避免身上的东西损失,方烈也只能忍痛寄存。
另外,除了暗影问心锥之外,他还和人商议了一下,把《爆气决》的抄本,以及身上才领取的福利,也都暂时存放好,免得一会死亡的时候有所损失。
做好这些之后,方烈便一身轻松的走出清风楼,然后展翅飞向自己的灵山洞府。
就在方烈起飞的同时,周围阴暗的角落里呼啦啦飞出好几道传信的飞剑剑光。
显然是监视方烈的人在传递消息。
方烈其实也隐约知道,但是却故作不知,依旧按照计划回家。
事实上,他知道前方有埋伏,更清楚自己只要改变路线,就可能逃过一劫。
但是有不死之身做后盾的他,却并不打算逃避,而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方烈背后的神凰翼,速度超快,不大工夫,就飞出去百里之遥,来到一处异常僻静的所在。
方烈多少也感觉到冥冥中传来的杀气,所以异常小心,一对虎目,仔细的看着下方的一草一木。
他的目的并非是要发现埋伏,好做什么应对。
事实上,他只不过是想确保自己,在临死之前可以记住那些杀死他的人。
在方烈看来,这些家伙吃过上次的亏之后,应该不至于再明目张胆的杀自己了,八成会采取暗杀的方式。
但是显然,方烈这次却是大错而特错。
就在他小心谨慎,主意下方动静的时候,一股可怕至极的火系灵压,却突然从方烈的头上压来。
方烈顿时就吃了一惊,急忙抬头一看,结果就见到天上出现了一百零八根巨大的战旗,全部都燃烧着熊熊的烈火。
并且每一根战旗后面都有一个修士在操控。
这些战旗按照一种玄妙的规律布置,从天而降的时候,就恰好把方烈起来。
紧接着,所有的战旗便齐齐消失,只留下漫天的火海,把方烈的所有去路都堵死了。
此时,方烈就感觉到周围的环境都似乎被强行改变了,神识甚至都无法探出一丈以外。
要知道,以方烈如今的修为,平日的时候,神识可以轻易探出两三百丈远呢!
显然他是陷入到一种特殊而又强大的阵法之内。
这时候,一个让方烈很是熟悉的声音忽然传来:“方烈啊方烈,你也有今天,这一次,我看你还怎么逃!”
方烈稍微想了想,随即就辨认出说话的声音,正是今日的执法使,袁清。
他顿时就起了好奇之心,急忙追问道:“你是袁清?不在祖师堂当值,你怎么跑这来了?”
“你还有脸问我?”
袁清无比悲愤的道:“就是因为你这个狗杂碎,逼着我杀了八百世家那么多人,才害的我成了众多世家的公敌!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