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开局觉醒荒古圣体(.shg.tw)”
!
第20章我见到了……女娲?
“我们在这儿等你好消息。”
苏洋终究还是作罢,他将那个骨瓶收起来,对后土点了点头。
短暂的蓄力,他腾空而起,又飞回九煌炎蚁窝巢上空。
地面上裂缝还在,数万九煌炎蚁也没有回去,密密麻麻挤在一起,哪怕相隔千米,它们身上散发出来的热量仍旧灼得苏洋面目滚烫。
它们的好日子到头了,苏洋拔掉塞子,将瓶中盛着的弱水倒了下去。
瓶中储量极为惊人,弱水一离开骨瓶,就化为一股湍流降到地面,将地面上这密密麻麻的九煌炎蚁冲的四处都是,一片狼藉。
从来都是水往低处流,弱水流进那三米多宽的裂隙,倒灌进九煌炎蚁挖出来的纵横交错的甬道。
洪水如猛兽般袭来,所有九煌炎蚁拼了命的往地底深处爬。
甬道顿时变得拥挤不堪,甬道穹顶也被震得摇晃不已,最后轰隆隆塌陷。
兵蚁们听到动静,齐刷刷从蚁后的产室中冲了出来。
没等它们搞清楚情况,它们就被无数工蚁推到在地,一人一脚,一会儿的功夫,那些兵蚁就被踩踏成肉泥。
蚁后在这时睁开双眼,须子爆发出一团耀眼的光芒。
光芒穿透墙壁,从幸亏下来的那些九煌炎蚁上空掠过。
下一刻,那些幸存下来的九煌炎蚁徒然安静下来。
那是一个身披猩红血甲,体态妖娆的女人。
她缓缓走出产室,站在最高处,在无数以万计的工蚁面前,展开双臂。
工蚁们一层叠一层,以极高的效率,搭建成一个巨人。
蚁后浮空而起,进入巨人的核心,无数工蚁将她保护在最里面,淡淡的红芒如匹练一般缠满巨人全身。
靠着这些红芒,蚁后完成了和众多工蚁的意识链接。
滔滔洪流势不可挡的闯进最后一层蚁巢的大厅,巨人抬起手,以沛然巨力震碎一层层土层,腾空而起。
两只由密密麻麻的九煌炎蚁的大手,兀得从裂隙中伸出来。
安静等待采摘战果的苏洋这时愣住了,短暂的迟疑,他赶忙站起来,摆出戒备的姿态。
接着,苏洋惊愕的看到一个最起码有百米多高的巨人缓缓从深渊里爬出来。
靠!
这是什么情况?
苏洋赶忙展开天地法相,两个巨人短暂的对峙了一会儿,双方悍然发起冲击。
苏洋一声厉喝,将自己的肉身与天地法相合二为一,还没等他适应这具庞大的肉身,对面那巨人就一拳砸来。
苏洋被他这一拳打中了胸口,踉跄着退后了数十步,被一座矮山绊了一跤,晃荡一声,他跌倒在地。
苏洋抬起头,又看到数以万计的火球朝他攒射而来。
苏洋爬起来赶忙后退,后退的过程中,他后背砸碎了一座又一座大山。
犹如陨石般的火球擦着苏洋的脚面,轰隆隆炸开,土石四处迸溅,漫天灰尘遮天蔽日。
那个九煌炎蚁凝聚而成的巨人追来了,地面被它脚跺得哐哐作响。
苏洋凝神望去,对面那头巨人又张开血盆大口,一道火柱从它嘴中激射而出,转瞬间杀到苏洋眼前,苏洋索性翻身而起,接着下坠的冲劲,他一脚踹向对面那巨人的脑袋。
巨人抬起头,苏洋的这一脚,恍如战斧一般,将巨人的脑袋斩下。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