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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论什么时代中,在一段相对友好的社交中,两方都要尽可能表现出对等。
比如,当得耳布说出一连串头衔时,为了表现尊重,李彻也应该说出自己的头衔。
没有这么做,就没有满足对等的态度,友好自然荡然无存。
在如今得耳布为鱼肉,李彻为刀俎的情况下,这就代表着羞辱。
反观得耳布,在短暂的迷茫之后并没有因为受到羞辱,而变得更加恼怒。
恰恰相反,他突然态度大变,语气中带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恭敬和亲近:
“竟然是大庆亲王当面,小王失礼了,见过王爷。”
此言一出,周遭的靺鞨武士都诧异地看向自己的首领。
他们也是第一次知道,得耳布竟然会说夏话。
李彻只是冷冷地看着得耳布学着夏人的样子下拜行礼,只觉得他这副样子像是乌鸦扮孔雀——不伦不类。
得耳布甚至不知道大庆不仅有亲王,还有郡王。
得耳布起身后,有些疑惑地问道:“这位王爷,不知你我之间有何冤仇,要兵戈相见?”
“仇还是有的。”
李彻淡然道,“你儿子跑到我那作威作福,让本王杀了。”
儿子?
得耳布一阵错愕。
他有很多个儿子。
作为一个大部族的首领,他可以分到数量最多的女人。
东北白天短,黑天长,反正晚上闲着也是闲着,又没有什么娱乐生活,只能没事造造小人玩。
由于儿子太多,所以大多是平庸之辈,在部族里也没什么优待。
其中也有几个优秀的儿子,能被冠以王子的称号。
“不知是我的哪个儿子?”
得耳布开口问道。
这倒是把李彻给问住了,那小崽子嚣张得很,自己懒得和他多说,一刀就砍了。
只记着他说过自己是栗末部的王子,至于是哪个王子,谁还记得?
得耳布见李彻沉默不语,还以为自己触怒了他,连忙开口道:
“亲王殿下,无论是我的哪个儿子,只要他冒犯了大庆的亲王,丢了性命也是他咎由自取。”
得耳布一副卑躬屈膝的奴隶相,给李彻一种极大的反差感。
而话语间对大庆的向往和恐惧,又不似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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