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面对着那警告之人身上的血腥气味,还有那毫不掩饰的杀气。
让唐长生轻而易举的知道,这些人是亡命之徒!
若是当年,还能御使着护法神将的时候。
唐长生哪里会和和这等人客气?
暗夜行去,早已经命护法神将一鞭一个,尽数将这些亡命徒的脑袋给打成烂西瓜了。
或者,根本不用唐长生动手。
下江三家任何一家出手,都会让这些外地强龙下海好生凉快一下……
当然了,不会是普通的下海。
而是每人身上都绑着大石头,被人开着快艇丢在公海之中!
但是,现在出了这么严重的事情,三家居然不闻不问。
这其中的严重的信号可想而知……
已经对他唐长生,充满了疑虑!
不过,这也难怪,唐长生一直到了如今,也都始终没有能够入门,见不得胎光,施展不出任何神通法力的修为。
下江三家冷眼相看,恐怕就早有一些猜测了!
失去了这些,就算是他是将军庙掌门,别人随随便便给他一记冷枪……
传承数百年,一十三代弟子的将军庙就要断了传承,和其他许多修行门户一样,彻底消失!
他打开了盒子,从中拿出一个小小的八卦镜来,只有掌心大小,但是毋庸置疑的是,这便是将军庙之中珍而重之的所谓钥匙了。
这把钥匙将要打开将军庙所隐藏的最大秘密!
将军庙现在已经彻底潦倒落魄,甚至他唐长生连天心都没有点燃,没有踏入真正的修行门户。
若是再被人赶下了阴阳山去,失去祖产。
那将军庙恐怕再也传承不下去了!
现在的唐长生只是希望,师门的传说并没有错。
这钥匙之中一定有蕴藏什么惊天动地的大秘密,会让师门死了三个天人之境的大高手也要抢到手……
而他唐长生能够通过这个钥匙,最终渡过这将军庙五百多年历史,最大的一场劫难!
只是,唐长生毕竟心虚。
他很难想到,为什么把钥匙抢到手之后。
却是偷偷藏了两三百年也不敢动用?
他的心中好奇心大起,却也不会在庙中大堂打开。
而是回到静坐闭关,也是庙中最安全的静室之中。
这个静室同样也是将军庙历代祖师为后辈弟子留下的最大财产之一……
就在对面的墙壁之上,镶嵌着一个散发出昏暗不明光芒的明珠,把整个只有七八平方的静室勉强照亮。
师门传说,一旦这颗珠子熄灭,将军庙立马都会陷入灭顶之灾!
好在现在这颗珠子虽然黯淡,但是却并不像是要熄灭的样子。
就在这明珠照耀之下,有着某代祖师留下的一行真诀,这也是将军庙修行总纲。
唐长生怔怔的看着,轻声念了出来:“吾以日洗身,以月炼形,仙人扶起,玉女随行,二十八宿,与吾合形,千邪万秽,逐水而清,千圣万祖,安慰身形,弟子魂魄,五脏玄冥,青龙白虎,队仗森灵,朱雀玄武,侍卫我身,急急如律令!”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