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沈清虽然是个病痨子,但他怎么说也是自小生活在修真小家族里,修真基础知识还是知道那么一点点。
沈清知道,自己所在的这个大陆,名为九州大陆。
九州大陆分一共由九个州组成,分别是中州、元州、乾州、禹州、平洲、东洲、越州、安州、以及灵州。
九州大陆是个以修真为根本的大陆,没有国家,只有一座座修真城池,以及州与州之间的地域之分。
其中,以中州的疆域最大,灵州最小。
而沈家,就是属于灵州地界,名叫青原城里的一个修真小家族。
修真问道,求长生!
这种理念,凡是在九州大陆出生的人,打懂事起,就已根深蒂固。
换言之,凡是拥有灵根之人,都会把这一理念贯彻下去,从小就开始修炼,以望能得到长生。
而按照九州大陆的修真等级划分,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这是每一名修真之人必须要突破的等级!
由低到高,等级越高,实力越强,寿元也越长!
只不过,要想成为练气修士,却是无比的艰难,一是要有灵根,而灵根,并不是人人都能有的,其二,成为练气修士之前,还有两道入门门槛,分别是初灵境,先天境。
对沈清来说,像他这种一条烂命拖到现在,好死不如赖活的瘫痪,修真求长生,只是一种飘渺的奢望而已。
当然,沈清以前的身体极其糟糕,小命随时不保,所以不能修炼,放眼现在,现在身体大好,不就长生有望了么?
眼下,丹田里已能凝聚气体,说明能够修炼,不但如此,丹田里那团神秘的气体,很可能就是属于练气期的真气!
沈清一想到这种可能,心跳不由再次加快。
体内能产生真气,相当于跨过初灵、先天二境,直接进入练气期!
沈清想想就觉得不可思议,兴奋不已!
所谓食髓知味,沈清回到床上盘坐了下来,凝神静气,开始修炼起《长春诀》的开篇口诀。
功行一周天、两周天……
功法运行出奇的顺畅,那气感游走奇经八脉,没有一丝的停滞。
不知不觉,功行圆满,沈清缓缓收功,睁开双眼,眼里露出一丝古怪之色。
丹田里的那团气体倒是乖乖的随着功法线路运行,只不过,体外引气的气感明显没有在药缸子里那么明显,气如游丝,没给体内那团气体带来任何的变化。
这是什么缘故?难道……得继续在药缸子里泡着才能感应更多的气感?难道,自己以后还得在药缸子里泡着?
沈清心下琢磨,面色不由变得有些难看起来,打满周岁起就在药缸子里泡着,整整泡了十五年,他对那药缸子生涯实在是有点深恶痛绝。
还有!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