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五十七章傲娇了
八位金仙,就这样贴近的站在原随云的面前,竟然无一人知晓他是男的!
不过话又说回来,此时的如果单看原随云外表的话,她确实是粉雕玉琢,肌肤光滑细嫩,有一种男女通杀的独特诱惑力。
而且明明看起来年纪不大却有着一种轻妩淡媚的姿态,怎么看都想让人搂在怀里好好把玩一番,来一个香玉满怀...最重要的是此时的原随云一脸的无辜,天真烂漫,脑门上都似乎写了‘我很可爱,快来把我撕成碎片吧’的样子,但是这不代表着月老他们都是瞎子!
他们是什么人?
以为区区玲珑法衣的隔绝神识功能就能阻挡他们的视野吗?不能!
他们每一个都是明心见性、能够看透事物本质的金仙!
可在他们眼中,虽然某人因为转生的原因身体有点瑕疵,但她的本质就是雌性,无论血统,还是本源核心规则、精神烙印绝无后天修改可能的雌性生物!
先天神族九九八十一种先天之气,其中有‘元阴(阳)之气’决定他们的性别,那比大海还要雄阔、比天空还要深邃、比真空还要纯净的元阴之力证明她是雌性!
那虽然微薄但是雄性绝对不会有的母性气息,也可以证明,哪怕原随云喜欢女色,她也是个母的!
钱,权,欲是每一个生命都在追求的东西,所以爱情虽然是一种比狗屎都不如的东西,但摩侯罗伽还是一下子相中了某人。
现在的原随云的修为虽然低,但却代表了那三件东西。
神魔界的社会制度异常的健全,摩侯罗伽不能用强,又忍不住心底里的欲望,所以便调戏开了。
当然,后果自然是相当难堪了,遭人围攻。
“你算一个球啊!
活了一万多年,才不过是个子爵(功绩点曾拥有数目的阶级),可...”
蒂娜平生最看不顺眼这种喜欢口花花的败类,如果女方没有力量的话不就万死难辞其咎了,挑了挑眉毛:“可人家小云,才刚刚拥有编号,马上就成了男爵,你不觉得丢人吗?”
神魔界国土面积狭小,人口稀疏,各项资源极其匮乏,只能依靠进口,原随云刚才在贸易网上大肆采购,同一个世界区里的谁看不见啊?本来的勋爵虽然是蒂娜白送的,可没想到原随云竟然一下子拥有男爵,男爵...至少交易了1亿功绩点呀,哼哼...这笔钱,如果在一般世界里算起的话,就是天文数字,一般的36金仙都没有这么多的家当!
摩侯罗伽身为魔,拥有魔的骄傲,哪里理会旁人的流言蜚语,再次扑向原随云:“请准许我保护你吧...”
“去死吧,恶心的家伙...”
原随云一个小脚丫子就把扑上来的某人踢飞了:“男人什么的,果然最讨厌了!”
“正解啊!”
影凤歌感动的眼泪哗哗,似乎深有同感,然后就见原随云凑过来,踮起脚尖往自己的脖子里去偷窥,还猥亵的嗅了嗅:“呃呀,你干什么呢!”
影凤歌打了一个冷颤,眼角抽搐的看着原随云,差点忘了这个家伙是个拉拉,虽然是分身,但也不能随便给人看啊。
“嗯...我没有什么其他的意思啦,只不过刚才那个家伙恶心死我了,我只好找一下美丽的风景外加美好的气息安慰一下自己的罢了!”
原随云理所当然的道,然后轻轻一跨步,竟然抱住了影凤歌,然后用自己的脸在她的脸上猛蹭:“好嘛,好嘛...就这一次...我知道,你也很喜欢的...”
“哼...就这一次哟...嘁...快点哦...”
影凤歌脸色微红,眼睛慌乱的瞟向别的地方,嘴巴里嘟囔着。
连她也不知道,为何会突然对某人有着格外的亲近,还能做出如同闺蜜般的亲密行为,这要是在以前,是绝对不能发生的呢。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