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小山谷,云雾缭绕,朦胧神秘。
张凡站在谷外,有点踟蹰。
真不知道,这回在里面等着自己的又什么东西?
之前的十一处地方,玉简中至少还点明了有什么灵物灵药,这个小山谷更绝,连里面有什么都不说清楚,不知道是那人也不知道呢?还是因为什么特殊的原因而不愿提及?
“希望是前者吧,不然……麻烦就大了。”
张凡暗叹一声,终于抬步走了进去。
山谷很小,不过方圆数十丈,进去一看,一览无遗。
荒凉、了无生气,不仅没有什么灵物,更连预想中的妖兽都没有出现。
目光在周围一扫,张凡心中生疑,这样灵气匮乏的地方,不仅不该有什么灵物,甚至不适合妖兽生存,能有什么东西呢?
带着疑问,他就这么在谷中来回行走着,不肯放过任何可疑的地方。
少顷之后,张凡忽然眉头一皱,不停迈动着的步子也猛然顿住。
脚下轻轻踏动了两下,感受着反弹回来的力道,他的脸上露出了了然的神色。
退后几步,一把暗红色的飞剑出现在他的手中,随即化为无形遁出,紧接着,一声轰鸣,他面前的地面上炸开一个大洞,旁边也多出了一块被崩起的巨石。
暗赞了一声“威力不弱”
,张凡收起了得自南宫逸的中阶灵器火影剑,俯身观察起眼前的地洞来。
一片片的沙石滑落,掉到了地之中,却并未深入,或是发出什么回响,而是“砰”
的一声,仿佛遇到了什么弹性十足的东西,一下子被反弹了出去。
即便是如此,洞处依然没有任何异样,水波不兴的平静模样。
神识一扫而过,张凡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丝玩味的笑容。
“禁制!”
无怪之前发现此处的那人要用巨石堵口了,想必是他发现了这个禁制,却无法破解,心中不甘之下,临走前才将其挡住,无非是抱着“我得不到别人也别想碰”
的心理罢了!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只是一个禁制,而不知道里面是什么东西,那人应当不至于如此不甘才是!
里面到底是什么呢?张凡微微沉吟了一下,却不忙动用“大五行破禁术”
,而是御使着火影剑,在禁制上倾力一击。
一击之下,以他的城府,也不禁面露惊容。
这个禁制出乎意料的强,中阶灵器,全力一击,竟然连晃动它一下都做不到,与掉落的沙石相比,不过是使它多少亮动了一下而已,其它的,并无什么不同。
也就是这么小小的亮动,让张凡面露狂喜之色的同时,也明白了前人的不甘与怨气的由来。
丝丝亮光下,禁制上隔绝视线的效果消失了一刹那的时间,将其后封禁的东西显露出了一鳞半爪。
也就是这么一刹那的功夫,让张凡辨认出了它的来历。
那是一面墙一样的丝茧,紧紧地贴着禁制处,将整个洞口封得严严实实的。
茧上的丝线上,不时闪过一道道的金色光挥,仿佛纯金制成的,看上去璀璨而夺目。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