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绳钩是上次系统升级后赠送的,是一件成长型法宝,许文焕给他起名“探金钩”
。
虽是探金钩,但只要是矿石,都能抓取!
目前探金钩只是一件一品法器器,【抓取】的范围只有五十米。
绳子只有小指粗细,是用金丝编织成的,五十米长的绳子规整地团在一起,沉甸甸的重量也就许文焕这种炼体修士能轻松拿起。
绳子的两端,分别连接着一个圆形的暗金把柄和灰蒙蒙的钩爪。
许文焕向着暗金把柄注入法力,五十米长的金丝绳直接缩回把柄,外面只留下五米多长。
许文焕此时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自从拿到探金钩之后,他只试验过一次,【抓取】的东西也只是一件日常用品。
作为一件挖矿工具,却没有在矿洞中使用过,实在有些说不过去。
随着许文焕修为的不断提升,【探查】也变得越来越强。
现在,方圆十里内对许文焕来说,没有秘密。
并且,【探查】持续的时间已经能以小时计数,如果缩短探查范围,许文焕甚至可以二十四小时开启。
许文焕将探金钩放到一边,又从百宝囊中取出一些布阵材料。
一番忙碌之后,一个简易版的炼体法阵出现在平地上。
新的炼体法阵与原先的五金炼体法阵不同。
金风替代了五金之气。
紧接着,许文焕又扔出一道阵旗,炼体法阵之外顿时围上了一圈迷雾,在金风的冲击下,迷雾翻腾不止。
布置好现场之后,许文焕满意地点了点头。
“这才像修炼的样子嘛。”
随手在炼体法阵中心扔下一块金子,许文焕提着探金钩,消失在洞穴中。
同一时间,常衡原路返回,重新出现在金风洞口。
常季听到消息后,当即有些意外,立马赶了过来。
“怎么回事?为什么只有你一个人出来?使者呢?”
常季见到常衡孤身一人,问题一个接一个。
“使者让我十天之后再下去找他。”
常衡解释道“他现在还不算深入金风洞,金风的威力不足以令他受伤,等他适应了现在的强度,我再带他继续深入,伺机寻找机会。”
听完常衡的解释之后,常季也暗自松了一口气。
许文焕两人进入洞穴之后,他便有些后悔。
不是后悔对许文焕下手,而是觉得应该晚几天动手。
现在这种情况刚好合适。
常季警告常衡“动手的时候一定要谨慎,不要让他看出破绽。”
随后又说道“你的孙子我已经让常荔纳入家族核心名单,你曾是种子之一,应该清楚这意味着什么。”
常衡闻言,郑重地点了点头。
“大长老放心,我知道该怎么做。”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