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洞内空间十分广阔,让人不觉得有任何憋闷。
但这些奇景来不及多看,悬于洞顶的那把宝剑就让他心神震颤,忍不住多去看了几眼。
似乎是天然形成的一处宝洞,各处都是不规整的岩壁,蕴着七彩光芒,地上平铺着几块被水滴打成了蜂窝的石板,石板下面流淌着清澈的山泉,似乎是从这里汇入了地下,又在洞外涌出。
洞中央有个被水流环绕的圆台,像极了一个打开的巨型蚌壳,自己师父玉鼎就在那坐着,还指了指他身边空着的蒲团。
杨戬略微有些拘谨,不敢多看周围景色,遥遥的对着师父做了个道揖,方才低头走过去,学着师父的样子盘腿坐在了蒲团上,屏息凝神静气。
玉鼎闭眼,含笑,道:“在与你讲道之前,你心中可有什么疑惑要询问?”
“嗯,师父……我还有其他师兄弟吗?”
杨戬随口问了个问题。
不问岂不是太不给师父面子了!
看师父也是第一次教徒弟,业务不是很熟,杨戬还是要尽量配合一下,不能打乱师父的教学节奏。
玉鼎轻轻摇头,“为师奉行不沾缘法、不惹因果,自远古修行至今,从未收过徒儿。
你也要记住,在外行走时少沾因果,若欠下的因果太多,就算本领再强、福源再深厚,怕劫难来时也难以保全自身。”
果然,咱是独苗。
“是,师父。
徒儿谨记于心。”
杨戬小脸严肃的答应着,又低声问:“可师父,我如何才能不占因果?父母之仇,不可不报。”
玉鼎之前已掐指测算过杨戬的来历,但凡是有些道行都有这般本领;当然,玉鼎也只是看到了杨戬所经历被天将打伤的一幕,并未能察觉杨戬受伤前后的变化。
而自今日起,杨戬的气运由阐教镇压,被圣人所庇护,已再无人可探查他真正的跟脚。
——这也算是拜入圣人门下的好处,与天道就有了普通修士所没有的微妙联系。
“唉,”
玉鼎轻叹了声,“你父亲之死乃命中注定,福源浅薄消受不得这番恩德。
你母亲却可无恙,那玉帝虽注重帝王之仪,却也不会做那弑杀亲妹之事。”
杨戬抿了下嘴唇,心中对‘母亲’瑶姬有种特别的感觉;而他也想做‘杨戬本该做之事’,同时也要为小婵考虑一些。
念及于此,杨戬起身、跪下,如同之前古道上太乙真人教他的那般,对着自己师父磕头三下。
敬天、尊地,拜师、跪父母,大丈夫做这些都不丢人。
“他日,徒儿说不得就要对抗天庭,恐牵连师父……”
杨戬突然感觉自己身下有一股柔和的力量托举,将他的身子慢慢板正。
玉鼎真人笑道:“此乃小事,不必多做考虑,师父也可为你去找玉帝讨回你母亲,让你修行再无后顾之忧。”
“师父,”
杨戬认真的看着玉鼎,目光中露出些许神光。
既然成为了二郎神杨戬,那就有些不得不去做的事。
这具身体所承载的记忆,所承载的感情,杨戬都能切身体会到、感受到!
更何况,此时三教中人怕是小看了玉帝,这位玉皇大帝既能搞出封神榜,又是和诸位圣人同辈、道祖鸿钧座前修行不知多少年,怕也是深藏不漏。
如何能让师父为他涉险?
杨戬定声道:“我想自己把母亲夺回来!”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