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江湖没那么大你小子没去过江湖,说起来倒是一套一套的。”
李文道听罢稍稍愣了一下,而后笑骂着易文,勉强将对冷言的担忧压下,转身去收拾今天的行装。
“今天不用讲学了,你也好好收拾一下罢。”
易文轻轻点头,虽然对冷言的担忧丝毫没有随着年岁增长而消散,他的理智也并没有丧失,知道以自己如今的能力是不可能去寻找冷言的。
“只有自身的强大才是唯一啊。”
易文想到了自己的师傅爱说的一句话。
他也将其奉为圭臬,在这人世间活着,弱者只有在任人宰割的空闲找到一点苟且偷生的空间,只有强者才能做到逍遥世间。
若是任何人想要改变这个局面,也只有自身强大方有可能。
回到房间,将自己身上浸满汗水的武者劲装脱下,易文想了想,还是换上了一身书生打扮。
一头黑色方巾,领部点缀白色护领,身上着一套青色行衣和马裤,脚上踏一双布制方头鞋,妥妥的一身书生意气。
易文还是头一次穿上这套衣服,自己都觉新鲜,在铜镜之前看了又看。
出门之前,易文想了想,还是将黑陨佩上腰间,又霎时多了一股文人侠士之气。
随着易文走出房门,李文道见状也是笑着鼓起掌来,“好!
你小子换了一身打扮还真是换了个人,妥妥一个状元郎模样。”
他上前扶了扶易文的方巾,将肩上的灰尘弹掉。
“就是这把刀去兴德县用不着吧?”
“天有不测风云,不可不防。”
易文摇头,执意要将黑陨带上。
“那好罢,若无他事,我们即刻出发吧。
你我直接轻功赶路,应该能在正午之前赶到。”
二人于是简单地将后院大门锁上,直接出发了。
这里也不怕贼人偷盗,一是李文道在这周边也算是威名赫赫,二是这院中着实没有什么值钱之物。
山林之中,只见两个快速穿梭的人影不断闪现着,搅得林间莎莎作响,各路野兽也都受惊连连,发出此起彼伏的咆哮声。
李文道原以为自己若是全力催动轻功顷刻之间就能将易文甩至身后,于是刻意收敛了力道,没想到易文紧跟其后,一副不紧不慢的模样。
于是也就来了劲,渐渐加快速度,没想到易文却是吸铁石般紧紧黏在其身后。
易文也察觉到了李文道的小心思,不禁苦笑一声,自己虽然只是内息境,可修炼的大衍心经可是融合了三门功法的内力,恐怕内力储备上不亚于一些较弱的合一境武者了。
除此以外,自己对内力的应用更是高出其不少,所以才能追住李文道不放。
“嗯?等等!”
李文道突然眉头一皱,随后大喝一声,示意易文停下。
突如其来的一声断喝让易文也有些猝不及防,打了好几个踉跄才勉强停下。
“怎么了先生?”
易文稳住身形后立马就将黑陨拔出,背靠着李文道环顾四周,观察着有无异常。
“有血腥味儿,从我们来的方向。”
李文道全身紧绷着,内力瞬间流转了周身各个角落,警惕地看着四周。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