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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讨债去!
他们说的高粱,就是苏家今年秋收的成果。
高粱的产量不低,一亩地能收五斗,十亩地一共收了五石。
当地粮商的收购价是五百文一石,但二郎滩的糯高粱特别适合酿酒,供给自家酒坊,还能给到七百文一石。
但是,苏家酒坊的高粱酒滞销多年,实在吃不下多少货了,大伙只能自己找销路。
大伯娘让‘能说会道’、‘心思活络’的小叔想办法。
小叔还真就不辱使命,没几天就把红粮,卖给了镇上第三大的何记酒坊。
这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何记酒坊的东家是程家的女婿,所以向来不跟苏家尿一壶。
小叔却能把滞销的粮食原价卖给何家,简直是销售之神!
当时小叔狠狠在家里露了把脸,大伯娘还答应到时候给他一两银子花差。
后来等他和翠翠奸情败露,才知道这位销售之神,其实是靠了裙带关系……让翠翠去求她堂姐、程秀才的女儿、何记的老板娘何程氏帮忙,人家才勉为其难答应收购的。
当然,只要能卖出去就是英雄,没必要在意那些细节。
但这年月,做生意的都是年底才结款,所以还得等到年根下才能拿到钱。
谁知上月传来了噩耗——何记的何老板亲自押了一船酒往县里送的时候,结果在大丙滩触了礁石,落了个船毁人亡……
这下何记别说还债了,就连工钱都开不出来了。
大伯之前就在为这事儿发愁,所以才会盼着苏录考不上。
因为这样对他来说,就两难自解,不用发愁了……
可苏录偏偏却考上了,这阵儿把他愁得哟……
而且大伯还不敢声张,万一让春哥儿知道了,以他那个性格,弄不好就不去文战堂了。
大伯这些年在春哥儿身上,已经花了几十上百两银子了,哪能这时候功亏一篑?
幸好,背锅婆娘回来了,这些事就不用他发愁了。
大伯和大伯娘吵了一顿,就抱着被子找小叔睡去了。
剩下的事情不用他再操心了,大伯娘自会出手的。
他也不担心大伯娘会提前引爆。
只要关系到儿子的事情,那婆娘比谁都拎得清。
肯定会等着苏满离家之后再开口……
~~
第二天一早,一家人又把小叔小姑和春哥儿送上了船。
苏满也搭这条船去合江,到了县城再去泸州就容易多了。
其实大伯是不想让他坐船的,就算是这个季节,在赤水河上行船,还是挺危险的。
但是改陆路的话,要翻越崇山峻岭,两百里路能走上它十天八天。
而且山里野兽多,还有更危险的生苗,出事的概率比走水路大多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所以春哥儿还是坐了船。
“只有想走出大山的时候,才会真正体会到,大山把人困得有多死。”
临别前,大哥对苏录道:“为兄先行一步,你也要早日跟上,早晚我们要把全家从这里带出去!”
“是大哥,一定要走出去!”
苏录深表赞同。
说实话,虽然才来了三四个月,但整日生活在四面峭壁的峡谷中,他已经有些遭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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