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
哦,这样啊!”
此人憨厚的摸了摸自己头,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我不知道这个摊位上有人,而且,今天我先来这里的,要不,你换个摊位?”
因为这里的摊位没有摊位费,所以也没有规定哪个摊位是谁的,严格说起来,也确实是谁先来,谁就用这个摊位。
但是,市场上商贩都有自己固定的位置,这算是一种潜规则,方便这些人卖菜给老顾客,换了位置,老顾客找不到位置。
今天自己的位置被别人占了,好像还是无意占的,刘顺也不能够说什么,只能够算吃个亏了。
而且,他坚信,只要自己的菜还在镇南菜市场,扯开嗓子一吼,恐怕所有的老顾客就涌过来了。
想到这里,他看向不远处空摊位,脸上又洋起了笑容。
“就是你了。”
刘顺高高兴兴的骑着三轮车过去。
不过,就在他把三轮车骑到这里的时候,突然一个人窜出来,占住了那个摊位,说道:“兄弟,不好意思,这个摊位我看中了,我也要卖菜。”
“你的菜呢?”
刘顺问道。
这个人打着空手来的,哪里有带菜来卖?
“哦,我的菜在路上,马上送过来了。”
此人笑道。
刘顺咬了咬牙,点了点头,他又看中了更远处的摊位。
不过,刚把三轮车开过去,突然又跳出来了一个人,说道:“不好意思,兄弟,能不能换个位置,这里我看中了。”
刘顺脸色一黑,他就算是再笨,也知道现在是有人针对自己了。
陈强也看出来了,他很不爽对方,走过去,骂道:“你这是故意在找茬?”
“我才没有故意找茬,我也要卖菜!”
那人客客气气的说道,也不准备与刘顺二人起冲突。
看到刘顺吃瘪,远方几十双眼睛冷眼看着刘顺这里。
这个主意,自然是这些人合起来商量的,目的自然是为了把对方赶走。
刘顺在的这些天,他们都没有生意做了。
“顺子哥,我们现在怎么办?”
面对这种情况,陈强没有了注意。
就算是刘顺都有点犯难了。
这些人也不正面与他冲突,让得他没有任何动手的借口,别人只是要正常卖菜而已,他能不让对方卖?他又能说什么?
他知道,恐怕是自己把这里的顾客都吸引了,导致这些人没有赚钱,这些人才会合起来针对自己。
他向着周围的这些小贩看了过去,这一看,无数双眼睛正盯着他,没有丝毫的退却。
刘顺在,这些人赚不了钱。
他们什么没有,就是时间多,可以与刘顺硬耗。
只要刘顺在市场上某个位置准备去摆摊了,这些人当中就会马上有人冲过去,提前把摊位给抢占了。
典型的不拉屎把茅坑占着。
陈强生气到几乎要打人了,但是几次都被刘顺给拉住了。
刘顺一直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用拳头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能够让问题越来越激化。
“哼,我还不信,缺了这个菜市场,我的生意做不起来了,既然你们要玩,我陪你们玩。”
刘顺冷哼了一声,说道:“强子,我们走。”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