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郭少阳轻轻弹了弹刀身,发出清脆的声响,将那些畏缩的目光都吸引了过来。
一群面黄肌瘦的人,老老少少都有,唯独没有一名女子,此时正用畏惧和恐惧的目光注视着他。
特别是他们的目光瞟到院子里倒在血泊中的那些守卫,脸色唰地就苍白了起来。
郭少阳面带微笑,朝着已经被吓得脸色发白的一群人缓缓开口,“你们,自由了!”
随着他这句话落,原本忐忑的众人,这才反应过来。
原来郭少阳手里的刀,不是要将他们也杀掉,于是齐齐松了一口气,还有胆大的人偷偷用眼光打量郭少阳和李莫愁。
不过,这些人并没有马上离开,反而是就那样静静站在那里。
“李小姐,咱们今天走了,可明天那青木帮要是……”
还是伏三两胆子大,说出了在场所有人的心声。
李莫愁此时注意力根本没在伏三两身上,而是在人群中的小孩子身上打量着。
郭少阳知道自己这个师姐,又开始高冷起来了。
“放心,青木帮没有明天了!”
郭少阳缓缓开口,目光更是越过了众人,看向了漆黑的夜空。
“走,都悄悄地回去,不要声张!”
伏三两最后还是把众人带走了,李莫愁也没有从人群里挑选到满意的孩子。
或者说是这些孩子都有人照顾着,她不好意思捡走。
“师姐,青木帮的一流境高手交给你了。
打残可以,不能死。”
郭少阳的要求很奇葩,但李莫愁没有提出任何疑问,只是点头答应。
郭少阳也考虑过自己用毒解决对方,可惜这个世界太过古怪。
想要让一流境高手无声无息中毒,很难实现。
特别是这些经历过帮派厮杀的一流境,还地处西漠之地,这些人都有很高的警惕心。
越是厉害的毒药,成本越高。
特别是见效快的毒药,几乎都是要通过血流、肠胃才能起作用。
最简单的就是他那把短剑上的血尸寒毒,就必须通过伤口血液才能让人中毒。
而李莫愁手中的子午血影,更是需要阳光和鲜血为引,通过吸引让人慢慢中毒。
五毒教和唐门都是天下顶尖的用毒门派,一个只守着蜀州之地,一个更是只能偏安南州一隅,就是因为这个世界有真气来克制他们的毒。
真气越是雄浑的强者,越不怕毒。
就连郭少阳手中那煞气小剑,在遇到爆发了全部气血的一流境时作用都锐减。
面对冯开山那种地榜实力强者时,他的煞气小剑连想做到影响对方都难。
能将一门武技修炼到合一境的,无一不是心志坚韧之辈,都是将自己对武道的理解形成了独特的感悟,任何外部情绪都难影响他们心神。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