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嗯,知道了。”
杨封没敢多耽搁,毕竟时间有限,当然这秘境并不像荒城试练,可以用假身历练,在这黑风山,如果不慎死亡的话,就真嗝屁了。
“记住这里不是荒城试练,命只有一条,不用我多说吧,你要是死在这里,那你母亲可就……”
潘璇生怕杨封遭遇不测,虽说这‘黑风山’只是一个低级秘境,里面的妖兽也基本都在凡兽二级至四级,战斗力的范畴也在筑基圆满,但凡事都有例外,小心点总没事,
“嗯,导师你就等我的好消息吧。”
“你要的丹方上的药材的具体坐标已经发在‘黑科技’上,你自己看就行。”
潘璇交待完事情后,便消失不见。
早就习惯潘璇的神出鬼没,杨封将乾坤袋内的灵煞取出来,背负在身上。
这里好歹也是个秘境,警惕点好。
打开‘黑科技’查看潘璇发给他的坐标,以及黑风山的大致地图。
黑风山,属于危险系数较低的秘境,当然这是根据修炼者的修为化分的。
这里面虽然不乏有一级凡兽,但几乎不可见,因为这处秘境对修士要求是筑基期,所以一级凡兽出现在这秘境里不是纯粹给修仙者送经验吗?
黑风山,低级秘境,危险系数:2,妖兽种类:虎妖、妖猴、鸟类。
杨封看着黑科技上提供的有关黑风山的妖兽信息。
这时他才记起之前在入学考试的百兽山脉里获得的翼龙兽的蛋。
鸵鸟蛋大小的翼龙蛋,早在得到的时候,蛋壳上就出现裂痕,直到现在紫色的蛋壳上依旧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
“杨小子,这翼龙兽的蛋,可不是这样养的,除了你自身的精血,它还需要吸收各种妖兽的精血,从而壮大己身,你这样放任它自身自灭,就是再过一百年也别想孵化出来。”
残仙恨不得,给杨封几个爆栗,可惜他只是灵魂体。
听到残仙的话,杨封这才记起,似乎得到这枚翼龙兽的蛋后,就把它晾在一边,果然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自身的精血到是好说,至于妖兽的精血嘛,这里是黑风山,最不缺的就是妖兽,既然我需要的药材在黑风山深处,正好让这小家伙饱餐一顿。”
话说杨封这衣食父母也做得忒不称职了,如果不是这次来黑风山,估计翼龙蛋这‘可怜的娃’还要被饿多久。
“这翼龙兽需要的精血恐怕多得骇人,你小子可要有个心里准备,毕竟这小家伙也算是龙族中的异种,血脉之力远非寻常妖兽能够相比。”
残仙先给杨封打个预防针,免得到时候又推到他身上。
“龙?那这大夏星有龙吗?”
“你想屁吃呢!
你能得到这翼龙兽蛋已经不知道是几辈子修来的福份,还想大夏星有龙,要是真有龙族,你们这儿早就被扫平了。”
龙族的那帮家伙向来霸道,一向实力为尊,如果真的出现,又怎么可能如此安静?
杨封被怼得无话可说,重新将翼龙蛋收进乾坤袋,将灵煞剑踩在脚下。
“哦豁!
飞喽!”
那个男儿不是心向天空,梦想仗剑天涯,再说在诛仙大学明文禁止不得御剑飞行,可把杨封憋坏了。
这下好不容易有地方可以让他尽情御剑,他打算先尽兴一场。
“小色胚,这才是真正的你吧?”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