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论基建建设,华夏人就没有输过谁。
不是她骄傲,而是在座的诸位,都是垃圾。
这种感觉就好比是光脚上考场,结果发现唯一的一道题居然就是自己会做的,这是什么运气?
老天爷都要捞我一把,让我吃上这口仙官饭!
百里繁花在进入到幻境之后,立刻就开始了红红火火的基建生涯。
先是派遣不同的人马前去调查这个国家目前拥有的资源及人口情况,而她自己则是开始啃这个国家的历史。
交通是否便利,有无特色矿产,和其他国家是否建交,人们赖以生存的技能有什么,可否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等等,都是需要大量调研的工作。
当然,这个国家已经破败成这个样子了,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了。
而百里繁花的表现,落在仙官们的眼中,进展就显得有些慢了。
“考试时间是有限的,如何分配时间应该是最基本的。”
“估计是第一次来考吧,看她的修为也不是很高,估计刚飞升不久。”
“先看看其他考生吧,总能挑到几个合适的。”
“这个考生和我们以前可不一样,笔试成绩一个比一个高,实践起来就完全不行。”
“哎,挑个能上手干活的人怎么就这么难。”
……
仙官们都是这么考过来的,如今再来当主考官,看见这些同样前来考试的仙人们,就不由自主的起了少许挑剔的心。
他们这一次看好的人选也还是有的。
有在上一届差一点就成功考上的种子选手,也有在下界当过一国之君、执掌过门派的仙人,甚至还有几个在下界开宗立派而飞升的。
像这种有过管理经验的仙人,无疑是他们的上上之选。
百里繁花自然不知道考官对她的初次印象已经有变坏的趋势,但她还是在等着调研报告出来,并且在竭尽所能的啃着资料。
她从小学的知识告诉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没有了解清楚这个国家致贫的根本原因之前,做任何的动作都是不可取的。
因为这个破破烂烂的国家已经禁不起第二次的摧毁了。
进入幻境的第三年,她的调研报告总算全部完成,也足够她将这个国家的现状了解清楚了。
交通不行,这个国家地处偏远,想要发展商队都很难。
资源没有,这个国家比较有名的都是一些山货皮毛制品什么的,根本就没有核心竞争力,矿产资源也是少的可怜。
人口倒是有优势,或者说太有优势了。
可能因为这个国家所处的环境还不错的缘故,人们得病的并不多,但普通穷人越是穷就越想要生孩子帮扶家里,而越生孩子就会越穷。
这四周土地贫瘠,土地肥力根本不足以种出能够养活一整个大家庭的粮食来。
顺便一提,这个国家最有名的是“山贼”
。
这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强盗国。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