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既然得到一位筑基期长辈的认可,后续一系列事情的操办自然不会有半点的耽搁。
第二日便正式得到猎兽队的回应,他的入队申请得到批准,正式成为猎兽队的一员。
第四日家族杂务堂正式颁布孙明生将作为明字辈第二位核心种子成员培养,并按照惯例奖励一件一阶上品防御法器精铁盾牌作为奖励。
精铁盾以一阶上品灵材精铁为主材炼制而成,本身的品质毋庸置疑。
这也是孙明生修行生涯之中第一件防御法器,自然是爱不释手的,有这件精铁盾在手,在与妖兽厮杀的时候,也可在关键时刻用来保命。
另外黑纹蚁从孵化到现在已经过去足足三个月的时间,在大量血食的投入之下,蚁王已经成功晋升一阶下品,只要继续吸收足够的能量即可开始诞生新的幼卵。
剩余二十一只黑纹蚁体型比当初至少增大了数倍以上,也开始变得凶神恶煞,开始成群结队猎杀一些普通的小动物充作血食果腹。
这些黑纹蚁已经可以在战斗之中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帮助,当然需要小心操控,以防全灭。
孙明生的修为依然处在练气七层,不过在这两年的踏踏实实的努力之下,也在稳步提升之中,距离练气八层已经不远,也许只需要一个契机便可轻松突破。
炼气期每一个修为层次之间,并无太过明显的实力差距,瓶颈自然也不会太过坚固。
只要修士修为达到本阶段的巅峰状态,稍微沉下心来打磨一二,再以一些灵物作为辅助,突破都不算是太难。
毕竟这只是炼气期而已,从练气一层到练气九层只是法力单纯的加深,并无实质性的飞跃。
对于每一位炼气期修士来说,真正的困难是晋升筑基,在缺乏筑基丹作为辅助的情况下,这才是真正的走在生死之间的死亡线之上。
“明生,不过两年的时间未见,你小子不仅成为猎兽队的一员,竟然还成为第二位核心种子成员”
这一日孙巡礼突然出现在他的小院。
“三叔,您老人家怎么亲自来了?应当是侄儿前往拜见才是”
孙明生也是满脸的笑意。
毕竟当初他们二人曾经搭档驻守青玉灵矿整整三年的时间,且关系一直较为融洽。
“为何要加入猎兽队?你可知猎兽队的危险?不过一年的时间,已经有一位练气八层、两位练气七层族人,陨落在妖兽的口中”
孙巡礼颇为严肃的说着。
“猎兽队的危险侄儿一清二楚,不过以侄儿的资质,若是现在不提前谋划,将来如何换取修行资源晋升筑基?三叔明知危险,不是一样一直在猎兽队之中厮杀?”
孙明生不仅未曾回答反倒是进行一个反问。
“也罢,既然已经下定决心,得到家族长辈批准,那就准备一番,十日之后,前往东延山脉深处猎杀妖兽”
孙巡礼对于他的决心其实也是满意的。
任何人都清楚,单纯依靠在家族内闭关修行是万万不可取的,没有哪一位神通广大的修士,是通过这种方式成功的。
孙明生一心想要加入猎兽队,猎杀妖兽、赚取修行资源,他自然是不会拒绝的。
相对于一些修为已经提升至练气七层,却因为恐惧一直拒绝加入猎兽队的族人来说,还是值得鼓励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