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木青山抱着篮球来到教室,这个时间到教室算是来得比较早的,教室里稀稀拉拉坐了三五个同学,正在闲扯些昨晚八点档电视剧剧情之类的无聊话题,见着木青山进来了,笑一笑打个招呼也就过去了。
现在的大学生们生活习惯通常都有些懒惰,不到上课前的最后一分钟,大多数人永远都不会在教室里出现。
王石手里拎着热气腾腾的一袋包子,见木青山进门,扬手便丢了过来。
木青山也不客气,接过包子就朝嘴里塞,练了一早上球,这会肚子还真有点饿了。
等到木青山将五六个大肉包子狼吞虎咽下肚,王石又从桌肚里摸出一袋早餐奶递了过去,木青山撕开包装袋,几口就下了肚,只觉得全身舒坦之极,能够在早晨起来运动运动,然后吃饱喝足,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左边正在聊天的几个女生看着木青山吃得如此香甜,都不禁轻轻的笑了起来,这些女生倒也没什么恶意,只是觉得木青山吃相坦荡,能将吃早餐这么一件如此平常的事情当作是享受,单是这份心胸却也少见。
木青山自己无从知觉,其实他在班上的女生心目中印象倒是蛮好的,且不论木青山的健康体格加上阳光肤色给女生们带来的安全感,单是那双清澈单纯的眼神,便经常让班上的女孩子们不经意间砰然心动。
等到木青山吃饱喝足,王石这才郑重其事的问道:“小木,早上练得怎么样?”
木青山朝座位上一靠,将篮球抱在杯中说道:“还行,我觉得感觉还不错!”
王石点点头说道:“我帮你找了一套好东西,放在你课桌里了,这两天你就看看这个吧,边看边练,一定有好处的。”
木青山伸手到课桌里一摸,好家伙,这么厚一沓书,封面花花绿绿的,木青山抽出一本看看,这书的名字挺拉风的,《灌篮高手》。
居然还是小人书?里面有字有画的那种?
木青山乐了,笑道:“王老二,你给我看这个,这个能行吗?”
王石得意的笑道:“你先看吧,我刚去租书店借了十本过来,你看完了再找我要,我觉得你挺有潜质的,相信我,你一定会喜欢!”
木青山听他说得认真,也就试着埋头去看看这套《灌篮高手》,好在这书是漫画,画多字少,自己读起来倒还通顺,没什么文字障碍,没想到这一埋头下去就是整整一个上午。
埋首课桌间的木青山,一动也不动,开始还只是好奇,后来就完全的沉浸到漫画书中的世界里去了。
原来篮球还有这么多的故事,还可以这样子来玩。
木青山坐在教室最后一排,连头也不抬,时不时发出嘿嘿的傻笑声,惊得前面的同学们连连回头,到也巧了,今天上午只有一节课,而这节课的任课老师刚好请假,所以一上午都属于自习时间,教室里的学生们处于集体无政府主义状态之下,人人自得其乐,倒也没有多少人注意到木青山的怪僻。
樱木花道,流川枫,仙道,赤木刚宪,这一个个漫画人物在木青山的脑海中一一浮现,他们的故事,他们的热血,紧紧围绕着篮球这种运动而一一展开。
让木青山从这套著名的漫画中吸收对篮球的理解,这是王石好容易才想出的鬼点子,反正木青山又不可能走职业路线,甚至连上场的机会都微乎其微,与其自己去手把手的教他篮球规则和技术,还不如让他自己从漫画里寻找篮球激情。
木青山整整看了两天,把整套《灌篮高手》看了两遍,这才依依不舍的让王石把书给还了回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