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四章 超自然(第1页)

王煊心灵安静,意念集中,正处在入静中,但还是敏锐地感应到有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

他睁开眼睛,注视林外。

四位来自新星的同学惊异,相距还很远,王煊竟有所觉,感知到有外人到来?

“你们看到没有?在他睁眼的刹那,眼中有点点金霞消散。”

四人中的周坤低声说道。

王煊停了下来,采气、内养结束,他脸色红润,精神奕奕,在朝霞中,连发丝似乎都晶莹发光。

四人快步走来。

苏婵性子活泼跳脱,隔着很远就打招呼:“王煊,我刚才好像看到你在发光!”

她身材高挑,一点也不怕冷,穿着微露肩的短裙,让长袜下一双美腿愈发显得又直又长,漆黑光亮的长发自然搭在肩头,青春靓丽的面孔上挂着微笑,眼睛漂亮而有神。

王煊笑了:“我能理解为,你这是在夸我英俊,帅气,阳光灿烂吗?”

他身形挺拔,沐浴朝霞,笑起来确实有些晃人眼,炯炯有神的双目,洁白的牙齿,整个人十分灿烂。

“自恋!”

苏婵撇嘴。

周坤忍不住问道:“王煊,你练成采气术了?”

他面孔白皙,眉清目秀,只是整个人略带忧郁的气质,其实体质很好,但却总给人缺少锻炼的感觉。

几人来自新星,同窗数年,他们与王煊也算很熟了。

王煊点头:“近期勉强算是练成了。”

四人中的徐文博平日比较高冷,很少与旧土的同学打交道,现在却忍不住开口,带着惋惜之色。

“旧术,从开始出现到现在,真的很久远了,当下有些落伍了。”

他摇了摇头。

清晨阳光充足,但秋风吹来,落叶扬起,依旧有些凉意。

李清竹人如其名,柔和文静,带着书卷气,温和地开口:“话不能这么说,旧术最起码可以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而且据传古代有些人可能很厉害。”

来自新星的几人都知道,这条路已经走不通,现如今被撇弃了,她只是在安慰王煊而已。

王煊心中虽然有些触动,但却不后悔选择这条路,最初,他是因为兴趣去研究旧术,并非抱着功利性目的。

况且,他原本的自动化专业也未放下,早已顺利拿到学位。

徐文博摇了摇头:“那些都是没有根据的传说,况且,生在这个时代,科技极尽绚烂,纵然古代确实有较为厉害的人,可如果复生到现代来,面对飞船、机械兵种等,也都显得毫无意义。”

但他望向远方时,眼中却很热切,像是有火光在跳动,因为他知道,新星那边有了更为震撼人心的发现,那是更好的选择,让他暗自激动,内心异常热烈!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