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慕容复嘴角露出一丝讥讽之色,身形不动,待得剑到身前,运起自创的灵犀一指,闪电般夹住剑尖,劲力一吐,竟是将田归农的剑给折断了。
田归农还在错愕之间,慕容复全力一脚踢向他小腹,却是想一举废了他的丹田。
电光火石之间田归农回过神来,惊骇欲绝,只得奋力一扭腰身,这一脚堪堪踢在肋下。
虽然保住了丹田,但田归农也吐了一口血倒飞而出。
南兰急忙上前扶着他,“归农,归农,你怎么样了?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
眼中泪珠滚滚流下来。
田归农又咳了一大口血,脸色微微缓过来,“我没事,兰妹不用担心。”
他虽受了慕容复全力一脚,不过倒也不算什么要害部位,死不了。
本来这田归农武功不弱,最起码比郝大通还要强上几分,只是他出手时全神防备着李莫愁,并没有将慕容复放在心上。
慕容复出手夹断他的剑让他大吃一惊走了神,接着又中慕容复全力一脚,虽不致命,但也暂时失去战力。
慕容复冷哼一声,拔出长剑身形一动便来到田归农身前,“没事?你马上就要有事了。”
田归农心中一慌,挣扎着跪在地上,嘴中连忙说道:“小的有眼不识泰山,一时昧了良心得罪少侠,还望少侠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了我这次。”
说着竟是磕起头来,他刚才在苗人凤面前虽然颇为硬气,但那是他知道苗人凤心肠极软,只要有南兰在身边,自己绝不会有事。
可眼前这个少年下手之狠毒,刚才已经领教过了,一出手就要破自己丹田,杀了自己是丝毫不带犹豫的。
南兰也跪在地上,带着哭音说道:“求少侠大人有大量,绕过归农这一次,他已经知道错了。”
慕容复将剑交到左手上,抵着田归农的脖子,伸出右手轻轻抬起南兰下巴,凑过去细细一打量,才发现这南兰肤光胜雪,眉目如画。
单以姿色而论,也只是稍逊李莫愁两分。
低头往下看去,却见得一道深深的雪沟,若再加上此资本,端的是能跟李莫愁一争长短了。
南兰被一个少年如此轻佻的勾着下巴,炽热眼神不带丝毫掩饰的扫视着自己那羞人之处,想缩头又不敢动,脸上飘出两抹红晕,凭添几分抚媚之色。
慕容复不由得伸手捏了捏那美丽的脸蛋儿,只觉得滑腻柔软,也不知其他地方的手感又会好到什么程度。
田归农见到这一幕,眼中怒意一闪就要有所动,但慕容复的剑微微一顶,便在他脖子上刺了个小口,田归农吓得立时不敢动弹。
慕容复心中暗暗可惜,如此尤物竟已嫁做人妇,还是两个,对田归农的怨念又深一层。
放开南兰,慕容复微微一笑说道:“好吧,既然这么漂亮的美人求我,我倒不是不可以网开一面。”
田归农与南兰大喜,正要磕头叩谢,慕容复下一句话却是让二人如坠冰窟。
只听慕容复说道:“今天你们二人中只有一人能活着走出这里,你们商量个结果便告诉我吧。”
田归农急忙说道:“少侠,少侠,我真的知道错了,您要什么我都可以给您,只求您放过我夫妇二人。”
慕容复冷笑一声,“夫妇?你们也算得夫妇么?”
南兰听得这话,身形一颤,沉默不语。
过得片刻,慕容复开口道:“忘了告诉你们,只有半炷香时间,快点给我个结果吧,否则你们二人都要死。”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