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仝樾现在手中有钱,黑市上的东西价格虽然贵了一些,但他不差钱,也不在意价格贵,买了五斤牛肉,五斤羊肉和十斤猪肉,在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收到戒指里。
在黑市上又看到有卖茅台酒的,他自然不会放过,这些茅台酒放个几十年,那价格就不知道能翻多少倍,况且这里又不要酒票。
“这酒怎么卖?过年了,我想多买点儿,能不能便宜?”
仝樾蹲在卖酒的摊位前,看到在一块破席片上放着几个酒瓶,有西风,有汾酒,有五粮液,还有茅台,二锅头等,他指着茅台酒瓶,问这个穿着军大衣的摊主。
“您要多少?十瓶以上九块五一瓶,这是最低价格,如果买一瓶的话,我都是卖十二块钱。”
“你有多少瓶?”
仝樾听说茅台酒还不到十块钱一瓶,心中一喜,连忙又问了起来。
“我这里还有二十六瓶,如果你要的多,我可以再弄过来,你打算要多少?”
摊主的说话声,带着一丝沉闷和嘶哑的语气,明显是装出来的,仝樾也不在意这个。
“我要这二十六瓶,再要五箱,你还有没有?”
仝樾知道现在的茅台酒一箱都是二十四瓶装的,他没敢多要,怕摊主没有那么多。
“这么多?你先把这二十六瓶买了,我去看看还有多少。”
摊主把身后的破布掀开,搬出一箱茅台酒,又从别的箱子里拿出六瓶,接过仝樾递给他的钱,数了数就装的大衣里面的口袋里。
“等几分钟,我很快就回来。”
摊主说完招了招手,从不远处跑过来一个穿军大衣的人,头上还戴着棉帽子,两边的帽翅放下来,在下巴上系着,护住了半边脸。
“哥们儿,要烟不?”
摊主匆忙离开了,这人就问仝樾。
“不要烟,我不会抽。”
仝樾在前世也是抽烟的,不过现在的烟很多都没过滤嘴,叼在嘴里烟纸就湿了,烟丝弄的嘴里都是。
“我这有带过滤嘴的烟,你不抽拿出去也有面子不是,俗话说,烟开路酒搭桥,哥几个聚在一起,只有酒没有烟怎么行?”
这家伙挺还能侃,蹲在摊位前就和仝樾说了起来,放在后世这家伙做销售肯定差不了。
“什么牌子的?”
仝樾听说有带过滤嘴的烟,随口就问了一句。
“中华,茶花和云烟,红塔山这几个牌子的烟都有,不过中华烟要贵些,茶花和云烟,红塔山要便宜些,哥们儿买几包带回去,在和朋友们聚会的时候,拿出来也有面子不是?”
“茶花和云烟还有红塔山都是什么价格?”
仝樾前世就不喜欢抽中华烟,也可能是假烟太多的原因,他感觉还是抽云南烟又舒服还柔和,当时在社会上就流传着,云烟贵酒的美誉。
“茶花和云烟,红塔山都是卖一块五一盒,要一条的话,我可以卖一块二一盒,怎么样?每样来两条试试?”
“行吧!
看哥们儿也说的口干舌燥了,我要再不买,就对不住你了,就来两条吧。”
这人一听,立刻就跑了,也不管这卖酒的摊位了,不过十几秒钟,这人就回来了,手里拿着张旧报纸,看形状就是包着的烟。
仝樾的神识早就看到这几条烟了,利索的付了钱,拆开一包茶花烟,刚抽出一根叼上,“咔嚓!”
一声脆响,一个小火苗就伸过来。
“谢了,哥们儿,来抽烟。”
仝樾看到这家伙手中的打火机,还是芝宝的,递给他一支烟。
“这打火机十块钱要不?正宗的美国货,在战场上缴获的。”
“操!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