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句余山深处,群山环抱,一处有数十平方公里的深坑,坑深千余米,底部是千年积堆的枯枝败叶,也不知多厚.
偶尔野曾经过,立刻就深陷下去,不见影踪。
严熹辗转反侧,睡不着的时候。
谢鹤孙盘坐在八头铁尸扛着的滑竿上,盯着深坑底部,兀自有些气恼难消。
他恨恨的自言自语道:「若是给我找到那小娘皮,必然把她剥皮塞草制成人傀,方解心头之恨。
」
谢鹤孙到底也没找到阿幼朵。
他又不似老乞丐,见闻广博,没认出来七杀元神之术,跟阿幼朵恶斗一场,对方从容退走之后,搜寻了附近,没得收获,又担心此行的大事儿,只能悻悻先赶来此处.
勾蜗诞生已经有数千年,本身乃是洪荒异种,落生就有妖术神通傍身,自从炼就了一颗纯元内丹,名曰玄珠
越发的神通发广大,能喷吐妖云邪雾,驾驭妖雾腾空飞行1
谢鹤孙纵然有八大铁尸相助,也不敢正面跟这头邪物相斗,但他毕竟是阴山教的的传人,从师门长奉处,打听得出来这头勾蜈的弱点,这才敢放胆前来.
谢鹤孙心头不住的摘想,待得自己夺了玄珠,祭炼成护身法宝,如何扬眉吐气,在同门中如何威风,想到了开心处,也不觉微微咧嘴,被阿幼朵戏耍的愤怒,也散去了些许。
他正要找个地方,暂时落脚,就见对面的群峰上,忽然亮起一道奇光,光芒笔直,冲上了高空,转瞬不知所踪。
谢鹤孙脸色大变,惊道:「这是身剑合一的功夫,谁家炼就剑术之辈,也来图谋玄珠?」
他心头震惊,本来以为,只有自己知道,勾蜈的秘密,此时忽然见得有人也埋伏在此,心里顿时如同打翻了一堆调料罐,百般滋味在心头,难受的要死。
谢鹤孙也有自知之明。
他虽然有五毒白骨幡,也有八头铁尸,但真论修为,也就跟梁梦夏差不多,同样是剑侠初阶,只不过阴山教的底蕴雄厚,调教出来的弟子,自然比梁梦夏这样的野修强一些。
对方已经炼就了身剑合一的绝顶剑术,如何是他可比?
纵然发现了还有旁人窥测勾蜈玄珠,他也不敢去探问,心头思绪百转,闷闷的去寻了一个山洞,盘膝打坐起来。
严熹也不知道,勾蜈玄珠出世,乃是最近修行界的一件大事儿。
他就算知道,这头妖物的肚内玄珠,已经被数家惦记,也不会想多。
古人云:知人者智,知己者明!
他这人很有看人之智,也很有自知之明,只要有的选择,绝不会掺和这种「大好事儿」.
一夜睡得不好,临到天亮,严熹才打坐了一会儿,将养了精神。
东古寨的山民,因为他们这些人是阿幼朵请回来,都十分客气,早上更是预先准备了好些野味,以及山寨经常吃的一种糍粑。
严熹拜师之后,还是首次不用准备早餐,有人提供,他分头去叫醒月池,顾兮兮,李妹,以及师父等人。
至于甘灵瑶毕竟足女性长辈,他通知了李妹,也就等若通知了这位准岳母,倒也不用再多事儿了.
待得众人吃过了早餐,严熹给师父湖了一壶雨花茶,也给甘灵瑶斟了一碗。
几个年轻的小只,不爱喝茶,月池仍旧是可乐续命,顾兮兮最爱喝果汁,严熹给她买了许多一升的大盒果汁儿,小白猿也喝的眼睛眯了起来,一本满足。
李妹倒是比较会养生,她自己准备了一些果蔬汁,反正看着就不好喝,至于健康不健康,真就是男女不可交流了.
严熹也从不去劝说女朋友,更不会跟李妹争执,
今日他们要等寨民把草药采回来,所以没有急于赶路,有了难得的闲暇。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