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严熹知道自家老师的底细。
毕竟梁梦夏没有剑侠吐纳术的根基,是以寒山寺武学入道,又没有背景,只凭一部剑诀踏足世间法界,人生上限,明明晃晃。
又知道剑侠门派的故事,九鹤道人再不堪,也是出身九大剑侠门派之一的雪山派。
梁梦夏这个老师,在他心中地位始终不高。
但在江湖上,梁梦夏的名声可大得很。
说一句“名动天下”
绝非夸张。
九大剑侠门派传人绝迹江湖,如神龙见首不见尾,如今确定为剑侠身份,天下行走的高人,不出一巴掌之数。
卧云樵子的名气比四大神魔,七大公子之流强盛十倍。
梁梦春,笑花公子张一花等等,根本连提鞋都不配。
寒山寺主持寒石和尚,把寒山掌力练到第八重,平生都未尝一败。
梁梦夏不但十余年就把寒山掌力练至巅峰,更踏破凡胎法界,进军世间法界,在江湖上是宛如神仙一般的人物。
八手俏夜叉甘灵瑶听得卧云樵子的大名,顿时改了态度,拿出对待江湖前辈的姿态来。
严熹心道:“这小娘们可是趁乱杀了我们师徒三个和龙都教三大法王的人,这般作态,怕是有些算计。”
“莫不是想把我老师制成角色卡?”
“可不能让她们得逞,我还要学成剑诀呢。”
他心里存了定见,怎么都瞧这娘俩不顺眼。
严熹不是浅薄的人,虽然心里不爽,并不会表现出来,形诸颜色,他微微一笑,冲着甘凤凰招了招手,说道:“哥哥送你个好吃的。”
他取了一纸包薄荷糖,递了过去。
严熹平时码字的时候,喜欢吃无糖的薄荷糖,穿越过来也带了不少,但为了遮掩耳目,不让老师起疑,他把薄荷糖的铁盒扔了,用桑纸包好,没事吃一粒,也会分润给小挂件和顾兮兮。
甘凤凰见到这包薄荷糖,眼神里露出古怪神色,也没推却,接了过来,说道:“下次哄女孩子,不要用这么便宜的礼物。”
严熹眼神顿时直了,瞧了一眼对方,甘凤凰微微一扬小下巴,做了一个“你懂得”
的眼神。
严熹急忙盯着八手俏夜叉甘灵瑶,仔细瞧了几眼,这才觉察出来一丝不谐之处。
这位中年美貌妇人,虽然脸上有护肤品的痕迹,但擦的手法十分粗糙,没有网上各种美妆阿婆主演示的细致。
这也不算什么破绽,但八手俏夜叉甘灵瑶头上簪花,却是现代人绝对没有的特殊癖好。
有了这两个大破绽,原本被掩盖好的许多细节,顿时暴露出来,严熹细瞧之下,心头笃定,这个娘们不是现代人,审美风格差太远。
甘凤凰忽然扯了扯严熹的袖子,笑吟吟的说道:“胖哥哥,带我去买糖吃好不好?”
梁梦夏,月池和顾兮兮一脸的惊讶。
甘灵瑶还来不及阻止,小女孩子已经扯了严熹出门,她犹豫片刻,没有出言阻止。
严熹出了门,扭回头望了一眼,就听得甘凤凰恶狠狠的说道:“不许打我娘的主意!”
“你个死胖子,贼眼兮兮,盯着我娘看,必然不是想什么好事儿。”
严熹压低声音,叫道:“我可没有打你娘的主意,莫要乱冤枉人。
你是哪个联盟的?”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