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老陈心情沉重,道:“来不及了,等青木搬来救兵,这里一切都落幕了。”
王煊蹙眉,确实疏忽了,他们立身在空明时光中,状态非常特殊,等青木回来什么都晚了。
那个时候,红衣女妖仙应该早已打穿大幕,她若是立身在这里,内景必染血,可能会杀了他们全部。
咚!
大幕又多了一缕裂痕,整片内景地都被撼动,这让人心头压抑。
两千多年前的红衣女妖仙身份来历大概相当惊人,不然也不会自负的认为后世的女剑仙听闻过她的传说。
此时,被斩断一只爪子的白虎重新站了起来,看到红衣女妖仙这么无敌,坚定不移的开路前行,它顿时来了精神,无声无息向着王煊他们走去。
“大猫又来了!”
青木身体发僵,他身上有好几个血窟窿,前后透亮。
这里是内景地,他才能不死,换个地方被白虎叼着跑几圈,早已成为尸体。
老陈也是恨的不行,刚刚超越大宗师没多久,就被一头大妖魔啃食,他小半边身子都被咬穿了。
白虎裂开大嘴,居然在笑,缭绕着戾气,凶狂中也带着戏虐与强烈的恶意,它的主人就要杀过来了,它现在有点克制不住了。
“你是不是还想吃一剑?”
老陈喊话。
王煊也开口,道:“被撸了很多年的小猫咪,再不听话,屁股还想再被戳一剑吧?”
青木附和,道:“谁说老虎屁股摸不得?第二剑是我砍的,可惜这大猫皮糙肉厚,只刺进去半截剑。”
大猫有点懵,这三人在和它说话?居然主动作死,赤裸裸的挑衅啊,活腻了吧!
它看了一眼大幕后面的那个持油纸伞的女子,仿佛再次回到当年那个时代,纵横天下无敌,凡目光所致,各路顶尖强者莫不俯首!
所以,它飘了起来,迈着优雅的步子,向着三人走去。
王煊决定向女剑仙那边喊话,他们三个之所以挑衅白虎,就是因为想让剑仙子出手,可大猫都迈着优雅的猫步过来了,她都没动。
“剑仙子,这头妖魔冒犯了你,它居然不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聆听你的教训,竟站起来了。”
大猫一听身体微僵,但是更愤怒了,这是什么混账话,趴在地上才算正常,站起来就是冒犯?另外,它觉得这三人狐假虎威,其心可诛!
一时间,它虎目圆睁,昂首张开血盆大口,对着三人露出雪白的獠牙。
女剑仙向这边淡淡地瞥了一眼,大猫很果断,直接就……趴在地上了,低眉顺眼,耷拉着眼皮,一动不动了。
“这虎很不要脸啊!”
老陈惊叹。
王煊点头,道:“这只大猫如果懂得羞耻,也不会让你我撸了那么多年。”
大猫不为所动,低着头数自己大爪子上究竟长了多少根虎毛。
咚!
恐怖的声音传来,大幕中六道裂痕一起绽放,像是晶莹的水晶要被打碎了,承受不住可怕的外力。
现在的红衣女妖仙从容而强大,仅动用右手,洁白晶莹拳头力量大到无边,以肉身拳印要贯穿两片天地!
女剑仙动了,不过却不是正面对抗红衣女子,而是对着白虎的眉心刺了一剑。
白虎痛吼,趴伏在地上猛力的甩头,不过它未死,只是一下子萎靡了不少,并且身体变小许多。
瞬间,红衣女子竟然凭空不见,大幕上的裂痕渐渐消失,很远处有一道模糊的红衣身影显现,可以想象有多远。
她缓缓迈步,重新走来,目光非常冷酷,盯着女剑仙。
剑仙子不以为意,持剑又戳了一下白虎的头部,大猫惨叫,再次变小,而后红衣女妖仙再次朦胧,站在更远的地方了。
王煊、老陈、青木都惊疑,很快他们意识到问题的本质,白虎的那块骨果真就是钥匙。
当开启这处内景地后,复苏的大猫成为红衣女子接近现世的桥梁。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