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啊?”
两眼冒着金光的叮铛正打着用妹妹钓个金龟妹夫的小算盘,忽然发现古飞竟打起了自己的主意,于是她放开金元宝,拍了拍手,故作镇定的道:“其实我妹妹也没那么漂亮,尤其是她脾气不好,动不动就要打打杀杀。
古大哥乃人中龙凤,以后定会娶个仙子,此事还是再说吧。
咳咳!”
古飞摸了摸脑袋,道:“我就说哪有好事成双,算了,能继续赢钱就行。
老头,还敢不敢赌啊?”
付老看着脸上闪着金光的古飞,怒气冲冲的道:“好小子!
你这次可还是买小?”
古飞把钱财全部推出,道:“当然买小!”
叮铛看了看足足有百十个的金元宝,心中忍不住想要拿起不赌了,这些可是万两白银,差不多够她装修房子的了。
可当她想到,如果再赢一次,那就是两万两白银,自己和妹妹后半生就可以逍遥自在啦,于是她心内的冲动,看着古飞下注。
这时,有人引着管事进了房间。
这管事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黑面无须,气势稳重,进屋看了看付老,没有说话,反而站在了一旁。
付老这次也是下了狠心,把自己压箱底的绝艺使了出来。
只见他咬破拇指,把精血绕着骰盅腰部画了一圈,又在顶部画了一个符咒,红着眼睛道:“买定离手,错爱不纠!”
说着把骰盅摇好,放在了桌子上,死死的盯着古飞。
古飞被付老盯着,竟有些头晕,他甩了甩头,脸上的金光大作,喝道:“就买小!
开吧!”
付老也是急了,把脚踩在椅子上,撸起袖子,掐了个手法,大喝道:“给我开!
大!”
骰盅被打开,“一,一,一”
三个点数如三把尖刀,依次深深的刺进了付老的心里,他喷出一口老血,大叫一声,就昏死了过去,任小童如何掐捏揉推,都不见醒来。
古飞被喷出的血吓了一跳,骂道:“奶奶的鸡胸脯,这,这是搞什么鬼!”
那管事的走了过来,道:“这位客官既然赢了,就是客官的运气,来人啊,把该付的钱付了。”
古飞这才嘿嘿笑道:“你这人倒是会办事,只要不赖账,少爷今天还接着赌。”
后准看到古飞脸上的印记暗淡了不少,就算是正常人,若是留心,也能发现前后的差别来。
他还是默不出声,想看这印记最后能不能消去。
就这样,又换了个庄家和古飞继续赌大小。
古飞又连续赢了数次,桌上的金印已经换成了玉石做的筹码。
一个筹码就顶千两黄金,总计有十六个筹码,虽然不如之前看着震撼,算下来却让人心惊。
但是这个庄家虽然看着没有付老厉害,但其心性真叫个好,让古飞赢去了近百个筹码,也没皱一下眉头。
正在古飞赌得不亦乐乎的时候,脸上的金印也要完全消失。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