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已经日高三丈了,庾靖风才从宿醉中醒过来。
自从那天他在古庙中被那个黑衣剑客暗算后,他就每晚都喝得半醉半醒才入眠,特意为暗杀者制造机会。
他反正是不想活了,所以根本就不介意有人要暗杀自己。
他只不过不想死得不明不白,更不想死了也不晓得是谁下的手。
所以他故意喝到半醉,以此引诱当天晚上那黑衣剑客再次出手,两人一决高下。
他今天是被古庙外面的一阵弦乐吵醒的。
他皱一皱眉头,心想会是谁在如此一个偏僻的古庙外奏乐呢?他原本是不想理睬的,可是转念一想,这些弦乐肯定是冲着自己而来的,不然无缘无故怎么会有人到此演奏呢?既然人家已经找上门了,那就不如乾脆利落一点,走出去看一个究竟吧!
于是庾靖风伸一伸懒腰,打了个哈欠后就爬起来了。
他依然穿着那件脏兮兮的袍子,只不过比之前更加破烂不堪了。
他一推开古庙大门就嗅到了一阵鲜花味。
他定睛一看,赫然发现原本的荒芜之地已经堆满了鲜花,变得鸟语花香。
四个身披薄纱,奏着乐曲的妙龄少女一看见庾靖风就放下乐器迎上去,一起向他福了一福,「公子爷,请沐浴更衣。
」
其中两个少女也不待他回答就自把自为的走到他身边,一左一右的为他宽衣。
庾靖风已是生无可恋,也不惧其中有诈,就由得她们把自己身上仅有的破袍子脱下,露出了他精壮的身躯。
他此时也看见了放置在古庙前面不远处,正在冒着热气,足以容纳四五人,约有四五尺高的一个大浴桶。
那两个少女并没有把他袍子脱了后就收手,反而还娇笑着为他解开腰带,为他把身上最后一件遮掩物也脱下。
当她们亲眼目睹庾靖风双腿之间那巨龙时,两人都目瞪口呆,忍不住掩嘴惊呼。
另外两个在一边旁观的少女听见了同伴的惊呼后,也马上跑过去看个究竟。
看了之后,那两个少女也异口同声的发出了娇羞无限的低呼。
她们四人毕竟是出自名门,惊讶后就意识到自己失态了。
她们四人环肥燕瘦俱全,全都是双十年华,当中一个长有一双丹凤眼的少女向庾靖风再福了一福,「慕容家梅兰竹菊失礼了,小婢慕容梅在此向公子爷告个罪。
」
庾靖风双眉一抬,「慕容家?就是那个慕容家?」
那丹凤眼少女慕容梅微微一笑,「就是那个慕容家,江湖上独一无二的慕容世家。
」
庾靖风心想,「慕容世家名震江湖,高手如云。
虽然在数年前因为与东瀛刀客宫本颖结怨而死伤了好几个高手,但依然是人才济济,绝对不可小觑。
」
慕容梅向庾靖风又再甜甜一笑,「公子爷,就让我们姐妹四人服侍您沐浴更衣吧!
」
庾靖风摇头说,「庾某乃是山野闲人,受不起四位姑娘的招待。
四位远道而来,绝非为了服侍庾某沐浴更衣而已,不妨道明来意,好使庾某安心。
」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