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燕赤侠见佘美儿气鼓鼓的不说话了,他不想就这样冷场下去,便急忙笑着哄劝道:
“呵呵……佘美儿,别生气,我说我的颜值高,俊美无匹,那不是在跟你开玩笑吗?其实,就算我再美,也美不过你呀!
——要不,为什么你敢叫‘佘美儿’,我不敢叫‘燕美儿’呢?”
佘美儿闻听,不禁“扑哧”
一声笑了,又忍不住开口道:
“燕赤侠,好话坏话都被你给说个到,我快让你给气死了!
‘燕美儿’,亏你想得出来——这个世上,哪有男人叫女儿家的名字的?”
“怎么没有?”
燕赤侠振振有词道,“我们靠山村陈小宝他爹,就叫‘陈五丫’;不仅如此,陈小宝他娘还叫‘唐赛儿’呢。”
“真的?这可是前所未闻。”
佘美儿嫣然笑道。
燕赤侠见她不生气了,放下心来,便问道:
“佘美儿,说正经的,我想了解一下,你师父炼制‘养颜丹’都需要哪些配方?只有鹿角那一种恐怕远远不够吧?”
“当然了!”
佘美儿立刻来了兴致,“怎么?燕赤侠,你也要炼制‘养颜丹’吗?若是这样的话,我可以告诉你:我师父炼制‘养颜丹’,除了必不可少的鹿角,另外,还需要十四种草药和食材,那些药材分别是……唷!
这是我师门的秘密,燕赤侠,对不起,我不能说!”
“哦?”
燕赤侠笑道,“真的?”
“真的!”
佘美儿郑重其事地一点头,“如何炼制各种灵丹妙药,乃是我师门的秘密,所以,我绝对不能说——打死都不能说!”
“呵呵……”
燕赤侠意味深长地一笑,“佘美儿,想不到你的警惕性还挺高啊!
‘打死都不能说’?真的吗?如果现在我答应与你‘宽衣解带、尽情地欢爱一番’……你也不能说吗?”
“啊?”
佘美儿的芳心不禁“怦怦”
狂跳起来,她看着燕赤侠那俊美无匹的容貌,不禁想入非非,顿时满面绯红道,“燕赤侠,难得你有这个念头啊!
小冤家,既然你情我愿,那就快点儿来吧!
——我保证:等咱俩恩恩爱爱、缠缠绵绵地把好事做成之后,我立刻就把炼制‘养颜丹’的秘方悉数告诉你!”
说到这里,只见她异常兴奋地站起身来,迫不及待地把一双玉手伸到了腰带之处……
燕赤侠看见,吓得颜色更变,急忙也站起来道:
“佘美儿,你要干什么?”
“这还用问?当然是宽衣解带呀!”
佘美儿一边动手去解腰带,一边满面娇羞地欢笑道,“燕赤侠,我若不脱去衣裙、把美玉无瑕的女儿身展现出来,咱俩如何肌肤相亲、颠鸾倒凤啊?春宵一刻值千金……小冤家,你还发什么愣?我都等不及了,你也赶紧脱衣服呀!”
“啊?!”
燕赤侠吓得差点儿没跳起来,这真是始料未及!
顿时,他不禁慌了手脚,满面汗颜地叫道,“佘美儿,你快住手!
刚才我那话乃是戏言,你怎么当真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