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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霍克早早的起床,穿好衣服和背上单肩包后,就带着斯诺夫人当时给的文件出门赶地铁去了。
他本来是想着坐公交车过去的。
众所周知。
纽约城的地铁,一言难尽。
可惜霍克发现,从自己的新公寓并没有直达奥斯本生物工业大厦的公交车,如果坐公交的话,自己需要换乘三次。
这么一算的话,还不如去坐地铁呢。
最起码坐地铁,如果你自己没有道德的话,是可以免费乘坐的。
一句话。
地铁检票口可以跨栏,而且就算不跳票的话,交通费算下来的话,也比坐公交车便宜。
所以霍克干脆觉得自己去坐地铁算了。
只是……
他刚上了地铁之后就后悔了。
臭!
太臭了。
从四面八方蜂拥而来的各种五颜六色的味道让霍克几乎是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封闭自己的嗅觉。
可如果仅仅是气味难闻倒也罢了。
车厢里面整活的也很多。
抱着吉他在那边鬼哭狼嚎还幻想着自己有早一日成为大音乐家的嬉皮士。
还有不远处,一个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看,都像极了坦克的黑妇女脖间缠着一条黄金蟒。
鬼知道她是怎么将这玩意带进来的。
但这还不是重点。
众所周知,如果盘点一个纽约城中遭遇小偷最多场所的话,那么地铁车厢绝对是榜上有名的。
这不,一个带着帽兜,肤色黢黑的小黑就盯上了霍克。
他的直觉告诉他,霍克是个地铁菜鸟。
所谓的地铁菜鸟,指的就是那些不怎么经常坐地铁,不懂得地铁车厢险恶与人心不可测的乘客。
这类乘客也许不是很富有,但绝对算得上最容易得手的猎物,所以被偷界同行定义为地铁菜鸟。
很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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