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密室内。
四角布置的聚灵阵,通过灵石催动下,空气中的灵气更加浓郁了几分。
【炼气六层+1(23100)】
林长安缓缓睁开眼眸,脸上露出了笑容。
“不愧是花了两百灵石的聚灵阵,果然是物有所值啊。”
虽然每日都要消耗他三块灵石,但不得不说修炼速度是真快。
天地灵气是混乱无序的,除了修士自身吸纳外,还可通过阵法加快这个过程。
简单点来说,就是字面意思,聚集更多的灵气,让修炼环境达到改变。
“不过这小聚灵阵,最大功率就是每天三块灵石了。”
林长安有些不知足,这一个月就是消耗九十块灵石,哪怕是寻常大族修士,也没这么浪过。
“炼气六层,还是不够呢,眼下三大宗门说不定哪天就开战了,至少也得炼气后期,才有自保之力。”
就在林长安暗暗沉思时,突然院子外面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
“林老弟,今日我又来麻烦你了。”
周清,年过五旬,御兽周家的旁系弟子,炼气八层的修为,是一位炼丹师。
看到来人后,林长安也是露出了笑容上前拱手。
“周老哥,你来可是蓬荜生辉呢。”
之前在周家的五年,周清也算是一个不错的相识,双方私底下没少交换丹药符箓。
毕竟没有中间商赚差价,能省一点是一点。
“林老弟,你可别吹捧我了,现在你可是上品符师,小日子过的比谁都滋润。”
说这句话时,周清余光看到屋子内的聚灵阵后,更是流露出一丝羡慕之色。
林长安笑着摇头,进屋后二人品茶,同时熟络的聊了起来外面的局势,之后便是交换物资。
“林老弟,这可是上等的金髓丸,换你的一阶上品符可不亏。”
“周老哥,我这可是关键时刻能保命的。”
林长安笑说着,但同时还有些疑问,似乎这位最近来换取符箓比较频繁了些。
面对林长安的怀疑,周清无奈的叹气道:
“还能有什么,之前出事整个坊市都知道了,最近族内正在筹备物资,准备让铁山兄弟筑基,这不是怕出现万一吗。”
林长安听后了然,周家这可是明晃晃的目标,周清也是怕再出现动荡,多买几张符保命用。
这玩意,也能理解,毕竟他都随身备着几十张符就是为了以备万一。
……
半个月后。
坊市动荡的同时,也异常繁华。
紫金矿的出现,让玄音阁的多宝楼出现了众多法器。
这一日,李二牛却是心情有些不好,来找他喝闷酒。
“林大哥,这段时间族内筹备筑基材料,周家都在警备,却安排我负责一门生意。”
林长安却是听出来了,周家为了以防万一,就连二牛都安排到了外围,为的就是避免出现疏漏。
哪怕是憨厚的李二牛也有些不满,都称周家了。
“二牛,这未必就不是一件好事,远离是非之地,还有一份不错的美差,不比冒险去坊市外面强?”
林长安却是笑着安慰着,周家总不至于前脚安排好,后脚又踹开吧。
所以说,这二牛也算是因祸得福,负责一门生意,不仅赚的多,还安全。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