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领主的庄园坐落在镇子的最西侧,临近晨暮森林,紧贴一座连绵插入森林的高山,与小镇还隔了一片麦田。
这个地理位置称不上优越,选在这里完全是看重了土壤条件——
越靠近晨暮森林,星梅的品质越高。
小镇居民种植的星梅,大多是乌黑色,沾染零星的白,类似桑葚上附着了少许糖霜。
而庄园产出的星梅,则更显幽紫,杜绝了上缴份额时,以次充好的可能。
因此,每当有人穿过晦暗的森林,迎接晴天与阳光时,几乎第一眼就能看到闪烁星光的偌大浆果园,包围了一座三层高的别墅。
而当唐奇跟着一众佣兵们,步行了二十分钟,才堪堪抵达果园时,他便笃定安比绝不可能是窃贼。
她一个小丫头,哪有时间搬运一吨重的星梅,还要花40分钟走一个来回?
“直接带我去脚印的位置看看吧?”
唐奇提议道。
黑蛇闷声不吭,自顾自地在前头领路。
此时,只要听到唐奇的声音,他就觉得没来由地烦躁。
他意识到自己在不经意间受到了法术影响。
以至于除了不耐之外,还多了一分警惕——
他不知道身为一个施法者,为什么会落魄到唐奇这个地步。
保持提防,是对施法者最起码的尊重。
踏入果园,所有人的鼻息前都萦绕起一股梅果香气。
也由于星梅产自半人高的果丛,枝叶繁茂,哪怕经过一个上午的晾晒,大片土地仍然显得湿软。
越向山脚走去,果香越为稀薄。
很快,唐奇便瞧见临山一侧的星梅丛上,只剩下苍翠的叶子。
“在那里。”
黑蛇拦住了要继续前进的众人,干脆指向了一串清晰的脚印。
泥土湿润,使得脚印清晰可辨。
通过动向来看,窃贼在果园中徘徊了许久,致使那处的脚印有些杂乱,并不规则。
甚至很难判断,是否只属于一人。
接着,窃贼似乎是采集到了足够的星梅,便翻越了篱笆,径自向着小镇的方向走去。
足迹偏小,具有一定辨识度。
“果农都看到了,是个身材矮小的窃贼!
现在脚印都一模一样,还有什么好狡辩的?”
豺狗指向安比的鞋子。
上午时分,他们就比对过了脚印,否则也不会把她推上行刑台。
“真的不是我,我没有来过这里。”
一直在雪山中潜藏着的莫问某天忽然捡到了个小女孩,在寻亲之路上,他以这样的身份怎样撕破种种危险,重重阴谋,成为一名真正的奶爸。...
...
文案梁欢是快穿界的大佬,完成系统任务要回归现实世界时,系统出错,她穿进了书中,成了七十年代炮灰媳妇。小媳妇在书中出场不到一章就死了,新婚当天和炮灰丈夫一起被压在破房子下面,砸死的。梁欢穿成了被砸死的小媳妇,所有人都可怜她,嫁了个懒人老公,两口子被极品婆婆和嫂子们赶出家门,以后没吃没喝,两口子要饿死了。梁欢饿死,不存在的。空间在手,美食她有。某末世穿过来的男人媳妇,还有我。梁欢回头看了看某男人,英俊脸八块腹肌,手能提肩能抗,时不时能带回点肉回来,这男人长的好,武力值高,可以做夫妻,当她男人。推荐一下央砸的两本预收文。预收文1穿成七零好孕媳妇将门主母穿到七零年,嫁给糟汉子,和糟汉子一起种田奋斗日常。喜欢年代文或者种田文的仙女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预收文2大佬她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叔叔,女主在乡下长大的隐藏大佬,从乡下回来被未婚夫退婚后她转身嫁给了前未婚夫的小叔叔,先婚后爱甜宠文,喜欢婚后甜宠文的宝宝们可以去加个收藏哦~立意生活越努力越幸福...
...
莫欺少年穷卑微,终须有日凌苍天!少年重生异世,借崩玉无限进化,领悟刀之道,打破所有瓶颈,与同伴红颜知己冒险大海,以手中刀,斩碎所有阻碍,登临绝巅!本书严谨慢热,女主各有性格,非小白,日更6000,喜欢就收藏下...
系统重生玩网游,既是玩家,也是NPC,还是怪!自己给自己开挂,玩游戏倍儿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