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段震天的身躯将将转过一半,刀势用老根本无法变招,迫不得已放下身段,运掌猛劈刁小四的胸口。
似这等以命换命的打法,以他的身份使出无疑十分掉价,但终究性命攸关,先躲过一劫再说。
孰料刁小四完全不理会段震天摧枯拉朽的掌攻,幽泉刀“噗”
地一声又在他腰腹上拉开一条深可见骨的血槽。
“砰!”
段震天这一掌稍稍偏斜,只击中了刁小四的左臂,触手一片冰寒彻骨,立时暗叫道:“这小子居然有宝衣护体!”
他的掌力沛然吐出,试图洞穿百战霜衣破入刁小四的体内。
哪想刁小四左臂上的三处窍穴齐时爆发,一团团星云旋转将段震天的掌劲吞噬得一干二净!
交战至今,这才是两人面对面的第一次硬撼,竟是以段震天再次负伤而告终。
段震天双眼赤红,燃动真元崩开幽泉刀,挥动手中宝刀再次劈出。
刁小四仍旧不理,一副将你命换我命的彪悍打法,翻转幽泉刀以攻对攻。
“噗!”
血花飞溅,段震天再中一刀。
亏得他功力深厚,否则就要被刀锋打穿锁骨右臂报废。
同样的,刁小四的身上也捱了一刀,却由于百战霜衣的保护,仅仅被刀气透入,瞬间便教六十四卦河洛星云化解。
段震天杀红了眼,不顾一切地挥刀劈斩,不容刁小四再有使诈耍奸的机会。
刁小四毫不畏缩,全然不管度难刀的劈斩,一个劲儿运刀猛砍段震天。
转瞬之间两人交手超过十个回合,段震天已成为血人。
刁小四的百战霜衣也被度难刀劈裂,身上鲜血淋漓。
段震天骇然发现,这样打下去吃亏的竟然是自己!
一方面他必须分出将近五成功力压制毒伤,还需顾忌到五岳镇海符和九幽阴炎的变化;另一方面,他所使用的“金顶十九刀”
貌似变幻莫测,可杀伤力委实不能教人恭维,刀锋落处全都是刁小四要害部位以外的地方。
“出刀先留三分力,得饶人处且饶人。”
油然,他记起了金顶十九刀的口诀,心头一沉。
需知创出这套刀法的乃是数百年前一位峨嵋得道高僧,以慈悲之心又怎可能创立杀生之刀?!
这点段震天不是不知,甚而平日里也以这“刀下留情”
为豪,谁知今天和刁小四这一场血拼之下,竟成了致命的缺陷。
不管他怎么发力,就算一刀刀砍到对手,伤及的总不是要害,而且刁小四有百战霜衣和六十四卦河洛星云的双重保护,实际受到的伤害着实有限。
念及与此段震天心头一凉道:“不成,我得改变刀路取其性命!”
奈何这一套金顶十九刀他修炼了五十余年,早已融入了骨子里头,哪里可能说变就变说改就改?
这时候台下耿南翼等人业已看出端倪,无不露出兴奋之色。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