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三十七章天魔十三(中)
轻轻松松几句话,就把原随云辛辛苦苦整编的七巧妙术给批判的一无是处!
七巧妙术看起来很简单,还经常传授他人,但这可都是原随云整合了自己所见过的,所有学过的,囊括了经历过的所有剧情世界以及包含了青灵峡图书馆八成以上功法的精髓所在(有夸张的说法)!
可以毫不犹豫的说,这就是原随云一生所学的精华所在!
但现在在摩侯罗伽嘴里却是个渣,这让原随云心中非常的不忿,虽然也觉得他说的似乎非常有道理,但原随云还是倔强道:“照你说来,我的七巧妙术只是低级的应该放弃的技巧咯?”
七巧妙术毕竟是原随云的精心研究,他舍不得放弃。
“当然只是低级技巧!
你只是少见多怪罢了!
后天的法门,一般程度能发挥出100%的战斗力就非常了不起了,九成以上估计连战斗力的五成都发挥不出来。
你还别不信,要不然为什么很多人的战斗力都受情绪影响极大呢?所谓的战斗力自然已经是将潜力包括在内了!
一般人所能发挥出来的战力都远远达不到全盛时期,其中的缘由,你难道还未发现吗?
你的七巧妙术能发挥出两倍的战力,已经差不多是后天法门的极限了,虽然它只适合天仙以下水准使用,但你也可以引以为豪了。”
摩侯罗伽非常肯定的回答,然后才傲然的道:“但是两倍战力对于先天法门来说才是刚刚开始!
先天法门修炼到极致,就是不用任何的先天灵宝,单单依靠自身,用同等的战斗力就能发出远超常人十倍乃至数百倍的攻击!”
原随云心中顿时一震:“用同等的战斗力发出比平常人强十倍乃至百倍的攻击?”
如果这样的事情真的能够实现,那绝对是超级必杀技了。
对于摩侯罗伽这种等级的超级高手,法力、身体已经几乎达到修为顶峰的时候,这攻击技巧就是最重要的了。
而对于自己这种修为低的人,这样的攻击技巧同样也是最为需要的,因为还要修炼百炼玄功啊!
百炼玄功是吞噬大户,就算混元一气大烘炉全力开着,那经通天神树汲取来的混沌元气也有九成九之多被用来进行百炼,只有及其微弱的一丝才能传送到表?原随云的身上。
如果想要像以前那样铺张浪费毫不吝啬法力的战斗方式的话,就得停下玄功的运转了,这无疑是非常不智的。
“现在激活你的魔性,用魔性转化法力,然后一口气冲到魔门烙印里面去!”
摩侯罗伽的声音充满了神圣,但给人一种诱惑:“然后,你就能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原随云一听,顿时感到自己的心脏都扑通扑通地乱跳,这可是除了百炼玄功之外他所能接触到的至高秘典啊!
“姑且看看吧!”
原随云保持了他谦逊的优秀品质,也不逞强,闭上眼睛之后,心神完全沉寂下去,然后…蓦地一股威压,夹带着强大的气势,翻天覆地的气势在原随云身上升起,但马上这股威压骤缩,激荡起来的灰尘缓缓落下之后,原随云在外面看起来已经如同雕塑一般了。
“深度冥想!”
摩侯罗伽暗暗心惊,甚至已经到达了骇然的程度。
这是何等的修炼天赋,只是一瞬间就已经进入深度冥想!
即使是他们动用了天心意识,也不可能这么快!
这么的随性!
那股强大的威压自然没有消失,而是直接引入了无尽大世界之内,完全横扫原随云的魔性意识,原随云只能牢牢守住灵台那微弱的一点清明。
这恍如亘古就存在的气势让原随云的心神不停地震颤...好吧,这只是27级的表意识,如果不行的话,有的是强大的意识可以持续对抗!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