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二章、万鲤朝龙!
这一幕发生的太快太突然,让人根本就反应不过来。
在张晨冲锋的同时,他身边的两个小伙伴也同时发动了。
他们准备从三个方向组成一个椭圆包围圈围攻李牧羊-------虽然他们心里觉得张晨一个人就可以轻易击倒李牧羊,可是,让张晨一个人动手打人,那不是显得张晨很野蛮暴力吗?这不利于维护张晨校园男神的形象。
要是他们三个人一起上,看起来就威风霸道很多,又让人觉得他们很讲义气。
他们才跑到一半张晨就飞了,局势瞬间变化让他们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计划中的直线冲击突然弯曲变成巨大的波浪,他们从李牧羊的身边绕了过去,然后远远地看着李牧羊的背影发呆。
“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他们都忙着跑,没来得及看。
李牧羊眼神疑惑地看着自己的拳头。
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他突然间有那样狂暴愤怒的情绪?
以前的李牧羊本着能忍则忍的处事原则,只要对方欺负的不是太过份他都会乐呵呵地配合。
因为只有那样才会给自己带来最小最轻的伤害-----谁让自己打不过他们呢?
还有,平时手无缚鸡之力的自己怎么能够一拳把张晨打飞?
而且,他根本就没使什么力啊------真想让张晨站起来让他再打一拳看看到底是什么情况。
张晨呻吟出声,艰难地从地上爬了起来。
他看向李牧羊的眼神三分惊诧七分的惊恐。
李牧羊一瞬间爆发出来的力道让他吃惊。
李牧羊怎么会有这样的实力?
最讨厌扮猪吃老虎的家伙了!
嚓-------
嚓-------
嚓-------
李牧羊的白球鞋踩在草丛里,一步步走到张晨面前。
“你是不是想吸引崔小心同学的注意?”
李牧羊出声问道。
这一次轮到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张晨了,这种感觉果然棒棒的。
他的黑脸都因此英俊了许多变成了帝国偶像古天乐。
张晨的嘴巴张了张,却什么话也说不出来,就像是不小心跳到岸上快要渴死的食草鱼。
他喜欢崔小心,这在班级里面并不是秘密。
因为他校篮球队长的身份,他本人也是学校里面的风云人物,这件事情在整个学校都广为流传。
虽然没有回头张望,但是他知道崔小心就站在人群的后面,她总是喜欢站在人群的最后面,看起来和所有人都保持一定的距离。
他能否认李牧羊的问题吗?不能。
“用错方法了。”
李牧羊一脸遗憾地看着张晨,轻轻摇头叹息着说道:“崔小心是那种聪明、矜持又自傲的女生,她喜欢的会是那种温文尔雅智慧内敛却又有强大控场能力的男生------你时不时地跑来嘲讽我几句,欺负我一番,以为这就是在表现你的强大和耀眼?”
如百合花一样安静的女孩子张嘴欲言,但是终究什么话都没有说。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