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章 雀占鸠巢(第1页)

一秒记住【m.xiaoyanwenxue.cc】精彩无弹窗免费!

领头人的问题解决了,下面便是世界的选择了。

这四年来,嬴政其实也去过不少的世界。

有宋朝的,也有明朝的。

有王朝全盛时期的,也有王朝末年。

每年一千万石,甚至在必要时还能更多的世界实在是没几个。

王朝末年就不可能了,那个时候粮食是最有价值的东西,给钱都不卖。

一千万石规模级别的卖粮,除非朝廷是死人,否则完全是不可能之事。

如此一来,双雕世界就没有去的必要。

相对于明朝而言,宋朝对于南方的开发要弱的多。

苏湖熟天下足,完全开发之后的南方是真正的产粮基地。

故此嬴政便将目标定在了明朝。

然而这还不是结束,一百万石乃至于一千万石粮食可不是个小数目。

即使有钱即使是和平年代,也必须拥有大量听命于自己的人手才行。

如果能够有一个大势力等着自己去接受,或者只花费很少时间就可以拥有一个大势力的话,那就更好了。

嬴政仔细的分析了一下之后,便有了选择。

……

夜晚。

今天晚上的夜色明亮,天空中的月亮也格外的圆,洁白的月光洒在地面之上,回头之时甚至可以清楚的看到自己的影子。

某处房屋之内,一个大腹便便的狗大户正在喝酒。

他的身边摆放着一坛又一坛山西老酒,而他的面前,却只有一只茶杯大小的酒杯而不是大海碗。

月光之下,他连蜡烛都不舍得点,迎着月光慢悠悠的掀开了一个缝隙,鼻子凑上去用心的闻了一闻,对着酒坛舔了一圈,便又一次将酒坛合上、盖好。

然后他就喝起了茶杯之中的白开水,还像摸像样的,不知道的人还真以为他在喝酒呢。

这个狗大户名叫霍休,外貌是一个老头子,但是却不是白发,虽然已经一大把年纪了,可看上去却和一个中年男人一样。

他家财万贯,却舍不得浪费哪怕一分钱。

他明面上是许多人的朋友,背地里却是青衣楼楼主。

而青衣楼则是一个规模极其庞大的黑道帮派,下辖青衣一百零八楼,据说每一楼少的也有数十好汉,多的则是近乎千人。

整个青衣楼,势力极其庞大,几乎遍布了大明江山的每一个角落。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