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五十四章巨大收获
筑基期的尸毒可不是好相与的,即使是这一丝,普通的练气期修士也很难挡得住。
不过王辰的血能敲好能克制尸气的腐蚀。
过了半个时辰,王辰才呼出一口气,脸上闪现出不同于常人的惊喜,“祸兮福之所倚!
古人诚不欺我!”
王辰算是又一次感受到了。
体修士中有一中方法就是用各种毒素淬炼自己的身体,来提高自己的身体强度。
以前王辰也试过,不过毒素程度都太轻了,没什么作用,毒素重的毒药,不禁难以抵挡,而且数量稀少,价格昂贵,王辰还没有试过。
这一次,王辰算是被动的尝试了尸毒淬体的过程了。
炼化了一丝尸毒,巴掌大的肌肉强度竟然有了明显的提升,并且是惊人的提升,从极品法器到下品宝器,王辰的身体强度可算是有了惊人的蜕变。
接下来,王辰又开始了淬炼尸毒的过程,尸毒虽然麻烦,但如果不能完全的侵蚀肉体,进而磨灭灵魂的话,修士是不会变成僵尸的。
因此对于王辰而言这反而是一次难得的机遇,在王辰的不断淬炼之下,身体的一块块肌肉和皮肤都开始产生蜕变。
不过这种体修的方法明显是有缺陷的。
比如身体的强度虽然提高了,但本身的力量相比之下却增加的极少,这样来说整体上不平衡,而王辰的凝窍金身决则不然,身体强度和自身的力量都同时增加。
三天之后,王辰呼出一口气,蒲团旁边更是摆了还几瓶瓶瓶罐罐的,这些大多是补充气血的丹药。
三天的时间,王辰的身体强度大部分都完成了惊人的蜕变,由极品法器的程度到达了下品宝器的程度。
这一步可是惊人的巨变,以前王辰的实力几乎是练气期无敌,但也不绝对,如果碰上万兽尊者那样的绝世天才,想逃命都很难说了!
不过身体强度达到下品宝器的程度之后,王辰才算是彻底有了信心,练气期自己算是无敌了,即使是万兽尊者在练气期也不一定能杀的了自己,毕竟下品宝器的身体强度,练气期的攻击谁能伤的了!
王辰欣喜的脸色毫不掩饰,不过眼神还有一丝无奈,这样的蜕变虽好,但缺点太明显了,还不如踏踏实实的凝窍来的实在。
比如,身体很多地方的防御还只是极品法器的程度,这样猝不及防之下,阴沟里翻船也是可能的!
放下种种思绪,王辰收起了法阵,准备离去。
不过刚刚站起来便感觉到,不远处一阵砰砰的响声。
咦了一声,王辰便走上前去。
思索了一下,祭起金光剑便砍了上去。
嘭!
隐藏的法阵在王辰全力一击之下,瞬间破碎。
里面出现了一个身穿罗云宗服饰的僵尸。
说是僵尸一点不为过,僵硬的行为,苍白的脸色甚至有白色的毛绒,眼神也十分空洞。
闻到了生人的气味,僵尸蹦跶着身体跳了过来,想要饱餐一顿。
看到这样王辰不由一声叹息,这僵尸应该是张奇所化,客观上讲张奇的隐藏的实力极为正确的,也算是一心向道的修士,谁知碰上这筑基期僵尸的尸毒,纵有实力也只得一名呜呼!
叹息的同时,王辰金光剑一闪,僵尸的头颅便被砍了下来,噗通一声落在地上。
王辰在旁边挖了一个坑,把张奇师弟埋了进去,不过顺带着把储物袋拿走了,算是挖坑埋葬他的费用。
打开三个储物袋,不得不说张奇师弟身价丰厚,储物袋中一万多的灵石不说,各种乱七八糟的物品就值近万灵石,不过最贵重的还是一把泛着寒气的极品剑形法器。
王辰打上自己的神识烙印,然后用灵力不停的侵润,没有了张奇师弟神识的干扰,一盏茶的功夫,便彻底炼化了这把冰云剑!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