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青莲剑歌?”
七人同时开口。
小七想了下开口道:“很合适!
多谢前辈赐名!
只是不知前辈您是?”
美妇人微笑着道:“我来自内山水峰,刚才路过感觉到这里水元素波动,所以来看看。
你们称呼我咏荷导师即可。”
“咏荷导师!”
七人再次躬身施礼。
这时,机灵古怪的凤舞开口道:“咏荷导师已经为青莲姐这套剑法取了名,那这第一招剑招就由我来取名吧。
这第一招好像一株青莲在风中摇摆起舞,我看就叫风舞吧!”
说完他还狡黠的笑了笑看向青莲。
青莲白了她一眼道:“你是感觉这个名字跟你的名字相近才取的吧!”
凤舞不好意思的笑了下,一把抱住青莲的手臂摇晃着。
她和青莲可谓一见如故,平常在一起青莲也很照顾她,两人感情就不用问了,显然都有些心意相通了。
青莲点头同意了,林仙儿又开口:“我来为第二招取名,这第二招好像从荷叶上滴下一滴露水,荡起一层层涟漪,我看就叫滴露吧!”
青莲点头同意,她心中也是这么想的。
接着是第三招,众人一起看向柳轻语,她几乎没有怎么思索就立刻说道:“刹那绚烂,极尽璀璨!
我看就叫初绽吧!”
就这样,这一套还不成熟的剑法,连同剑招都有了名字。
小七对着咏荷导师道:“不知导师对此剑法可有指点?我也是初创,还不成熟,青莲修炼若得导师指点定能事半功倍!”
咏荷很是惊讶,眼前这孩子看起来年龄小,但心思缜密,似是看出自己对青莲感兴趣。
她微笑着道:“青莲小姑娘刚才加入此剑招内的水行法术乃是我所创。
所以我过来看看。”
其实,她身为此等层次的高手,在一定范围内,只要有人修炼她所创之法她都能感应得到。
之前的半个月,她并未感觉到有人修炼她的法门入门,而今天却从青莲一开始尝试将法术融入进剑招内,也就是第三遍演绎剑法时,她就已经感应到了波动。
并且她确定这个人之前并未怎么修炼过这门法术,随后的两遍青莲不仅将这门法门入门了,还融入进了剑法中,这让她不能淡定了,确定青莲在水系法术上的天赋绝佳!
所以她现身了!
小七心中一惊,这果然是个高手,而且已经创法流传于世。
小七连忙对着咏荷深深鞠躬道:“还请导师能够教导青莲姐!
青莲姐天资非凡,但生性单纯,以至于她对于修炼有些懈怠。
若是导师愿意教导她,我确保她不会让导师您失望的!”
咏荷导师笑着道:“我也正有此意!”
说着她又看向青莲道:“青莲,你可愿拜我为师成为我的亲传弟子,跟我去内山水峰修行?”
“啊?”
青莲一下有些呆住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