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二,结账!”
吃饱后,叶齐心满意足,关于北海与南海的事情,他没有想太多,那里离他太远,思考再多也没用。
“来了,客官,总共是这么多。”
小二拿着账单,报了一个数目。
叶齐结了账,看了看窗外密集的人群,便随口问道:“今天这庐阳镇的生人怎么这么多?”
“还不都是为了生龙气而来”
小二撇了撇嘴。
“生龙气?”
“不是吧客官,这件事你也不知道?”
小二上下打量了叶齐一眼,那眼神仿佛是在问叶齐是不是从原始山洞跑出来的野人。
最终,叶齐得到详细消息,不久前,庐阳镇附近爆发一道赤霞,直插天空,有人看到,那赤霞如同一条赤龙,在天际翱翔。
后来,经由古世家长老们推测,这可能是一道生龙气,乃是天地异象,代表此地有至宝将要出世。
“是什么等级的宝贝?”
叶齐问道。
“也不会太过离谱,据传,应该是玄阶法宝,一些顶级大教根本看不上眼,压根没有派人过来。”
叶齐恍然,武器分为天地玄黄四阶,其中天阶法宝最强,地阶次之,玄阶的法宝虽然也很珍贵,但在顶级世家眼中,确实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饶是如此,此地也吸引了不少人,虽然那些顶级世家的长老们都被北海和南海等两地牵制,但一些稍弱小的门派也会派门下弟子来此,探寻机缘。
“难怪来这里的人都如此年轻。”
叶齐恍然,他先前见到的那几个穿着统一服饰的弟子,应该就是来自于某一门派。
“山雨欲来风满楼”
叶齐不自觉叹了口气,看着窗外密集的人群,已经预料到到时候会是怎样一番龙争虎斗。
结了账,叶齐又转向武器铺,挑挑捡捡一番,最后挑选了一把长枪,背在身后。
庐阳镇上都是凡人的武器铺子,卖的东西也都是凡兵,这杆长枪也不例外,要想锻成神兵,还需要花上大价钱,请专门的铸造师刻写铭文。
叶齐来到了狩猎者公会。
作为天下三大公会之一,包含众多分支,其中铸造师协会便是其中一脉。
叶齐来到的时候,人群早已候在这里,放眼望去全都是些凡人,排成了一条长龙,手里持着各式各样的兵器,都是来求铸造师给他们刻写铭文的。
叶齐暗自吃惊,他没有想到,一杆趁手的神兵利器对于凡人也有这么大的诱惑力,竟然能引来这么多人排队。
他本能的探头,想要看看铸造师究竟是何许人?
“哪来的小畜生,给老子滚到后面排队去。”
在他身后,一位三十出头的大汉开口,他身高足有一丈,虎背熊腰,就那么居高临下地看着叶齐,脸上挂满了不满与不屑。
叶齐听到声音,回过头看了大汉一眼,对方也正居高临下的看着他,眼中的敌意与轻蔑不加丝毫掩饰。
这里的变故自然引起了人群的注意,不过当看到那大汉后,一些人慌忙转过头,显然是因为恐惧,而假装没有看到。
这大汉是这一带有名的猎户,实力强大但脾气很差,一向唯我独尊,不将其他人放在眼里,在这庐阳镇上更是横行霸道,凡是认识他的人无不怕他三分。
“那黑衣少年是谁,怎么惹了这么一尊凶神?”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