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趣阁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一章 护法神(第1页)

人挺多的。

可以看见几十个没开窍的士兵,组成了一套高见都看得懂的浅显阵法。

但是,虽然浅显,可搭配这些士兵身上的全身甲与精钢长枪,这几十个士兵,围杀两三个一境还是绰绰有余的。

带领这几十个士兵的,是一个修为达到一境的队长,看起来开的也是膻中穴。

而另一边,还有两位。

一位是修为一境的巫祭,目光炯炯有神,看起来开的并非高见看过最多的膻中,这感觉……对方开的是玉枕?

玉枕窍,升清降浊,开则耳聪目明,五感成倍提升,敏锐无比。

高见听说过,巫觋们开启玉枕,据说是为了提升自己的感官,如此在举行祭祀仪式之中,就能够更容易的感应到神灵和万物自然之灵,听到这些灵的低语,进而和天地对话。

没开玉枕,很难真正通过祭祀沟通天地,毕竟连感应都感应不到,那就更别提沟通了。

在巫祭的旁边,则有一位正神,应该是对方请来的。

正神一身绛色红袍,战靴云嵌,腰间勒一条水蛇蓝带,手持一杆漆铁钩镰枪,铠甲炫曜,其势甚盛,绣以金银,其光为神光,压迫一切邪鬼妖怪。

神祇的修行不看窍穴,具体方略高见也不明白,他没有神祇的修行法,一些香火气也是从鬼柳手上抢的,但单看对方的金身,至少也有二境的水平。

这尊正神似乎是和那位巫祭一起来的。

却见那尊正神阔步向前,站在士兵们面前,将钩镰枪往地上一顿,说道:“吾乃沧州水系护法神,左舟望!

镇魔司校尉高见,同为沧州任事,为何袭杀同僚?!”

护法神,顾名思义,是这些正神之中专门司职战斗的正神,其存在便是为了护持其他不擅长战斗的神祇,而护法神之中最厉害的一批据说被称之为‘灵官’。

听见对方对自己的话语,高见提刀向前。

护法神眯了眯眼睛。

对方的刀尖,好生晃眼。

于是,这位名叫左舟望的护法神呵斥道:“止步!

再前一步,断不饶恕!”

随着他的话语,那些士兵们也举起长枪。

而高见摇了摇头,把长刀收归鞘中:“你们还真敢和我打不成?”

这句话说出来,护法神的脸上就露出了些许恼怒。

确实,若是平时捉拿弑神要犯,他肯定不会废这么多话。

但眼前的高见不一样,他身后站着尚书,是一位尚书亲自征辟过来的人,就连老祖宗对付他都得好好考虑一下。

不管对方做事怎样,自己这边是不好得罪一位尚书的。

哪怕高见做事比较出格。

热门小说推荐
美食供应商

美食供应商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超神特种兵王

超神特种兵王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我有神级修改器秦昊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超级兵王

超级兵王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佛堂春色

佛堂春色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