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第五百九十一章三个时辰的修炼!
“果然是他。”
当玄星、雷杰与五位神尊赶到斐坤神尊的隐居之所时,玄星在心底暗道。
此时弘刑神王正盘坐在山脉深处,而他身周则是布有一个时间加速阵法,外界的能量正在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向那阵法中涌去。
“师尊,师伯终于突破了。”
雷杰兴奋的说道。
雷杰心底十分清楚,师伯弘刑,他十分疼爱自己,如果当初没有弘刑向傲绝神尊求情的话,恐怕自己早被傲绝老头给击毙了。
今日弘刑晋级为神尊,雷杰自然发自内心的为他师伯感到高兴。
“八千三百亿年了……”
斐坤神尊脸上挂着一丝欣慰的笑容点头说道,弘刑修炼至神王后期境界已经有八千三百亿年之久,而今日,他终于顺利地晋级神尊之境。
众人在高兴之余,心底不禁感慨,近千万年来,神界发生了太多的变化。
十余名神王,甚至两名神尊先后陨落,而这一切……都是因为玄星,如果没有玄星的出现,这些顶尖强者断然不会陨落。
虚凌、仲虚二位神尊陨落,有帝林、弘刑二人顶替了他们的位置,使神尊的数量依然保持在原来的六位。
至于那死去的十余名神王,似乎也有不少新的神王代替了他们在神界中的位置,而这些刚刚晋级的神王,几乎都与玄星有着密切的关系。
近千万年来,神界中确实发生了不少变故,可总体来说,整个神界的局势,并没有发生太大的变化,只是一些老人被新人给顶替了而已。
“神尊之兆,来的真是时候。”
玄星微笑着说道,刚才自己将神界上空给捅出一个大窟窿,这直接导致无数神人因受伤。
此刻神尊之兆降临,想必那些神人的伤势也会迅速好转,甚至他们的境界还会有所提升。
突然,玄星察觉到自己体内的真元开始迅速地运转了起来。
“玄星,怎么了?”
察觉到玄星的表情出现异样,翱乾神尊立即问道。
“师尊,恐怕我得立即闭关一段时间。”
玄星苦笑道,玄星没有多说什么,扔下这句话之后,直接向玄霖星挪移而去。
“大哥,你刚才的那一剑太猛了。”
察觉到玄星的归来,紫麟立即将神尊诞生一事抛到脑后,满脸崇拜的出现在玄星面前,而胧砾也是以一种诡异的目光打量着玄星,刚才他的神识可是看的十分清楚,神界上空出现的那个金色窟窿正是被玄星给捅出来的。
同时胧砾心底有丝庆幸,幸亏玄霖星外围还有几层顶级神禁,否则的话,正处于闭关状态的雪婷等人很有可能因为那股气息而走火入魔。
“你们俩最好趁此机会闭关一段时间,神尊之兆对你们的修炼有好处。”
此刻玄星体内的能量正在以一种恐怖的速度运转着,他必须将全部精力集中在体内才行,所以玄星根本就没时间理会紫麟二人,扔下这句话之后,玄星直接挪移至一处山脉中,随手布置出几个顶级神禁,玄星立即盘膝下来,进入了深层次入定状态。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