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也就是他是皇帝,一国之君。
不知道见过多少大场面,即使几十万人的战事,也是没少参加。
但是那些同这件事比起来还是差了一些,要知道能加快背诵和理解速度,对于儒圣有着怎样的好处。
那就相当于你开着加速器在修炼一样,这哪是一般的事情能相提并论的。
“是这样的,我与几位文道大师前几日发现了这样的文章,而且也可以拿出来。
但是这不是先人的文章,而是现在写出来的。”
魏徽自豪的说道,因为这是许仙写出来的。
要说遗憾的其实也有,因为他其实并没有教许仙什么,可是许仙却有如此天赋,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惊为天人,让他这个所谓的师傅还有些不好意思。
“真的吗?我国竟然有这样的大师,请一定要引荐给我,这样的人才不应该在民间被埋没掉啊!”
皇无极一听这不是古时的人写的文章,竟然是现在的人写的。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未来要崛起一位绝对的文道大师啊!
这怎么能让皇无极不兴奋,这可以说是兴奋到极点了!
“我向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弟子,许仙。
就是你口中的大师!”
魏徽此刻已经要笑的合不拢嘴了,他那次想要同几位国学大师吹牛的时候,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
这次好了,可算是满足了他奇怪的愿望了。
不过这也正常,是个人都有虚荣心,更何况是许仙这样的绝世天才。
那更是所有人都想拿出来炫耀一番的啊!
“啊?贤弟,你一向稳重,这可不像你的作风。
若是不方便说出那位大师的名字也没关系,但是你不能骗我啊!”
皇无极说话之间竟然有些不满,但是又没有真的发作,因为不是他不相信魏徽的话,而是他不敢相信。
因为这实在是太过于惊世骇俗了!
“在下许仙,拜见皇帝。”
许仙才不管皇无极是不是相信呢,反正需要他做的已经完事儿了,接下来只需要看魏徽的表演就行了,其他的根本不需要他来插手。
不过若是皇上愿意给他点钱,那也是极好的。
毕竟他只想潜心修炼,对于挣钱什么的他还真的没有多大的兴趣。
“小兄弟,啊不是。
这位朋友,你似乎还是个孩子的模样啊。”
皇无极心中还是不愿意相信面前的孩子竟然是那样厉害的文章的作者。
这毕竟太过骇人听闻,传出去谁会相信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能写出这样的文章。
没有!
答案绝对是没有,因为这在现在的人看来,那简直就是天方夜谈一般。
但是现在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让皇无极心中大为震撼,但是这也没办法。
就算是那些与魏徽交流的几位文道大师的实力也没有那么的低。
但是许仙却像是个例外。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