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魏胜见方圆仍在运功调息,生怕众人说话打扰到他,摆了摆手引着众人来到屋外,轻轻将房门带上。
“老四,刚才是怎么回事?”
魏胜道。
“我师父要我练功,我便将养元功运转一个周天,接着感觉体内又麻又痛,我师父便运功替我检查,谁想他一碰我,便与上次大哥你运用以气导气之法助我筑基一般??????”
剩下的话贾英雄没说下去,眼睛看向了魏胜。
“难道方少侠也是被你体力的古怪力道反噬了?”
魏胜吃惊道,当初他可是险些被这古怪劲力害得丢去性命。
贾英雄点头。
孙中对方圆不怎么在乎,对贾英雄是极关心,道:“老四,你现在感觉怎么样?没什么事吧?”
贾英雄想了想,认真说道:“功力增长了不少,丹田之中还有一道金色的闪电在不断盘旋,其它倒是没什么。”
孙中眨巴眨巴眼,好半天才道:“丹田之中有一道金色闪电?这简直是闻所未闻啊,魏胜,咱们这些人里你功力最高,你听说过没有?”
魏胜摇头,不过对于贾英雄的古怪他早就领教过了,多多少少比其他人强上一些,忽然他眉头一皱,道:“老四,你怎知那闪电是金色?”
“我看到了啊!”
贾英雄理所当然道。
“你??????”
魏胜看看孙中,孙中看看吴通,众人一个看一个又是半晌无语。
贾英雄见众人尽皆面色凝重,生怕自己出现什么危险,忙道:“怎么了?难道有什么不对?”
“老四,说实话,相较于绝大部分习武之人,在你身上出现的情况,就没有对的,我从没听过,谁的丹田气海之中出现过金色闪电!”
魏胜不知该哭还是该笑,接口又道:“况且,能做到内视,这是在达到神觉初生之后才会出现,我猜想,必然是方少侠修为精湛,那一道真气亦是精纯无比,被你吸收化为己用,故而才能有如此进境,不过,即便如此,自我教你内功之日算起,到现在才多长时间,也未免太过骇人听闻了!”
“神觉初生?”
贾英雄先是一愣,随即兴奋的叫了起来,“哇哈哈,我贾英雄果然是他妈的天才,问世间,是否此山最高,吼哈??????!”
众人实在觉得匪夷所思,只是他们虽然多多少少习练过内力,却所知不多,自然无法揣度其中奥妙,只有寄希望于方圆,等他醒来,再作计较了。
あ七^八中文ヤ~⑧~1~ωωω.78z*w.còм
约莫一顿饭的功夫,屋子里脚步声响起,贾英雄一脚将房门踹开,冲了进去,“师父,师父??????”
方圆此刻精神奕奕,哪里像是受伤之人,众人见状不觉惊异。
魏胜道:“方少侠,我听英雄说,刚才你被他体力力道反噬,不知现在如何了?”
“多谢魏大哥关心,没想到,我因祸得福,不仅旧伤完全康复,内力还有所精进。”
方圆微笑道。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