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宋晓见前面一庙宇,急忙勒马,敲门而入,道:在下神笛子宋晓,敢问贵派方丈可在?开门道童惊讶道:什么,你说你是宋晓。
那里面那个是谁?宋晓道:什么,里面还有一位。
道童道:在你来之前,还有一位自称是神笛子宋晓的公子。
宋晓道:我是真的,我风尘仆仆的来到,先让我进去吧。
道童道:谁知道你是真是假,等一会。
看你一副猴急的样子,看你不像好人啊。
你说你是宋晓,可有神笛为证?宋晓一想,正巧有一副假的,对症一番,好吧,你进来吧,我去叫方丈。
你们对质一番,看谁是谁非。
我是真的。
那你吹一副短笛试一试,方丈的判断力。
你只要有这个功力,方丈自是会请那位宋晓公子出来的。
宋晓道:为什么真的宋晓躲躲藏藏,不敢真面目示人,难道方丈有所图谋。
方丈笑道:自是没有图谋,只不过阁下来之过晚,方丈相信有先来后到为主的意思。
如果你是假的方丈自是不会绕过你这个骗子的。
这时,出来一帮众弟子,众弟子听令,倘若这个人胆敢冒名顶替让他束手就擒。
宋晓道:就凭这几人,也想抓住我。
方丈道:难道少侠还有意执意顽抗,到时休怪庙宇冒犯。
为什么你们每个人都护着她,方丈道:不是我们护着她,因为那位公子已经疲劳休息,不便多加打扰。
只能先让你展示。
宋晓道:好吧,取出竹笛,挥笛就是一打,只见众弟子不及,纷纷倒地,不多时,众人颠倒不起。
方丈道:少侠看招,一掌乾坤旋转,薄弱菠萝蜜多心经,宋晓倒地不起,看似宋晓将要倒地不起之际,那位公子将笛子从后堂推笛至堂前,宋晓坐在地上接过,吹起笛子疗伤,不一会神清气爽。
宋晓道:谢谢了方丈及受伤的弟子顿时不再疼痛发,众人惊呼:原来这位才是神笛大侠,大家快快退去,顿时众人收拾房间散乱,退去。
都道:原来方丈也是有错误的时候啊。
嘘大家别说了,原来还不多谢神笛大侠手下留情啊。
宋晓走走停停,走累了,就坐下来吹一会笛子,田地里的农夫听起悠扬的曲笛,哪里还顾得上种地,纷纷跳出圈子,到地头上听音乐,而方礼则在地头翩翩起舞,大家高兴了一天,纷纷天黑才回家,回家一番才发觉今天是端午节,大家才觉到是不是屈原下凡啊,那仙女的舞姿聊聊,而曲笛是仙音袅袅啊。
老人和老婆子回到家里,道:若是能下一场雨就好了,咱们省的浇水了。
老婆子道:想好事情的吧,你以为你是神仙啊。
结果被神笛子听到了,于是吹笛子晚上就悄悄的下起了小雨。
老两口明早已起床,就惊呼,好了,真的下了雨,于是祈求祷告明年还能这样。
虽然他们知道这是痴心妄想。
(小燕文学WwW.XiaoYanwenXue.CoM)
在遥远的东方,存在着一个数次拒绝了米其林三星评价的奇怪小店。那里价格昂贵,一碗配汤蛋炒饭288RMB,哦忘了还有一碟泡菜,但就算是这样也有很多人排队等候。那里不接受预定,只接受本人现场排队,无数人开着专机专程排队,当然并不提供停机位或停车位。那里服务恶劣,竟然让顾客自己端菜收拾碗筷,对了还要擦桌子,哦!上帝这老板...
热血火爆红文新书上传都市之绝代战神最强的兵王是特种兵,最强的特种兵在龙魂。这支传说中的队伍执行的都是永不解密的最高机密任务。男儿当快意恩仇,睚眦必报。为忠可粉身碎骨,为义可两肋插刀,为情可百死不悔。铁血男儿兵王魂,百死报国英雄气。书友群272902304,欢迎入坑!...
秦昊进入六道轮回,知道自己下一世是个没长相,没身世,没天赋的路人甲时,激活了修改成功率系统。那先改个身世?做人不能太贪心,有点背景就好。秦昊默默的望向最璀璨的那个光环。叮,修改成功率,100,转世圣主之子。在改个脸吧,不用太帅,一眼记住就行。于是乎,浮现了张万古无一帅的面容。叮,修改成功率,百分之百,眸若星,眉似剑,出场便知是主角。秦昊满意点头,在随便挑了个太苍神体...
狼牙特种队队长回归都市,保护妹妹,邂逅冰山女神,斗日本天才,灭黑暗势力,建造商业帝国,谱写一曲轰轰烈烈的都市大风歌!!作者有话说诚意推送女友套路太多,我有点招架不住!...
本文结局一对一,男主身心干净。匪夷所思的穿越成为官宦千金,还没来得及假装失忆,就被神尼诊断为失魂症。失魂症会危及生命,吓坏了爱女心切的父母,没人问她的意见,就把送她往尼庵,定魂保命。天下名山佛占多,重峦叠嶂,古木参天涧深谷幽,水声潺潺的确是休养胜地,能安安静静的过日子,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只是,佛堂并非远离尘嚣的世外桃源,形形色色的男子相继登场,本以是一面之缘,泛泛之交,人走茶凉,却不想与他们的纠葛会剪不断理还乱。从佛堂返回家中,地方转变,麻烦却没减少半点,反而愈演愈烈。女儿家,争风吃醋,无辜牵涉其中嫡庶间,明争暗斗,无法独善其身。不要这些缠绵悱恻的爱恨情仇,只要在有生之年,与君相守,安暖度日。寻寻觅觅,万丈红尘里,谁是哪个待她以诚,朝夕相对的人?友情提示本文延续温情狗血风,不喜慎入。...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